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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收入证明引发的劳务纠纷
本报记者 叶永春
当初到公司上班时,自己和公司都没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近日打算离职回老家了,宋师傅却意识到,公司实发工资与自己想象中的不符。
宋师傅来自宿迁,他说,2012年1月2日,他应聘到一家保安服务公司当保安,当初谈定每个月的固定工资是3200元,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几个月,公司打到自己银行卡上的工资数额也是3200元。他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他们所在小区的项目经理作了更换,当时经理口头上提到过40岁以上的员工工资将会有所下调,对此他也没有在意,可连续几个月后,他发现打到自己银行卡上的工资真比原来少了一些。
前天下午,记者赶到唯亭唯新路宋师傅原来上班的小区。宋师傅出示了一张去年2月份的应发工资确认表,显示他的实发工资为3200元,而他手写记录的去年9、10、11、12月,实得工资均不超过3000元。由于他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唯一能证明自己工资的凭证是一张收入证明的复印件,记者看到,该复印件证明宋师傅为该保安服务公司员工,公司每月支付其公司为3200元。“我希望公司能按照这个标准补足少发的工资,但项目经理说找老总,老总说找项目经理,一直没有解决。”宋师傅说,上班以来自己每天早晨7点到单位,在小区南门执勤到晚上7点,有好几个月还是满勤,“就算要降工资,也应该和我本人沟通一下,出个书面通知吧。”
对于宋师傅的说法,该公司项目经理符先生介绍说,自己是去年下半年才调到该小区工作,对于宋师傅之前的工资收入并不清楚,同时他们保安是小区物业外包的,他调来后,物业要求对40岁以上保安的工资稍作下调,即白班2800元/月,夜班2600元/月,40岁以下仍为3000元/月,新招录的保安也都按照这个标准发工资。对于宋师傅曾经有3200元的月收入,符先生解释称,保安每个月有2天假期,这其中包含了宋师傅2天加班的收入。
宋师傅的收入证明公司是否认可?对此记者联系上该公司苏州分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刘先生称,当初宋师傅出了车祸需要索赔,他们是应宋师傅要求,将其收入数额“开高了”,但实际上不是宋师傅与公司约定的实际工资,“我们每个月打到他卡上的,才是他的工资。”
没有签订合同,收入证明可否证明员工工资?江苏正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军介绍说,收入证明除了证明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外,可以证明员工的收入数额。“哪怕开具的是虚假的收入证明,公司也是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