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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纠纷后辞职书复印件能作为证据吗

发生劳动纠纷后辞职书复印件能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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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州白云区某企业从事普工,本月已交辞职书(辞职书有三联,第一联根存、第二联行政、第三联财物;但一张都没留给我,我只好拿第一联复印备份了一份)!注意:本人复印的那份只有部门主管签字!!行政主管、经理还没签字的!问:本人复印的那份辞职书在劳动法上能作为已提前30天辞职的证据吗?回答现实点!在法律上能站得住的。

满意答案

复印件这要有单位任何一个人的签字都能证明你递交了辞职书,一旦发生纠纷劳动仲裁会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单位出示辞职书原件。

追问: 谢谢你的解答哦,目前我的提问中还有两个未解决问题(0回答),你能帮忙解答一下吗?我会在问题结束前采纳的!! 追问: 没有在复印件上签字的!原件上有部门主管的签字,部门主管签字后我就拿去复印,只是连主管的签字也复印了,这样能作为已递交过辞职书的证据吗? 回答: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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