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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
匿名 2012-04-23
长沙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
1、公司注册地点在长沙市芙蓉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性质;2、于3月28日正式入职,之前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月薪分别为1500元1700元1900元(均在次月已通过银行卡发放),转正后月薪2000元。但三个月后公司方无人对转正的事情有任何处理安排也不签订劳动合同,只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一份自行制作的合同说是给我看看,之后再无人提起过;3、六月份之前没有约定销量任务到六月份才给我定下七月份的销量任务,也没提前约定未完成有何处罚,但在七月底我完成百分之六十的情况下借口我没完成任务对我予以辞退;4、全公司包括我都没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说是已包含在我们的工资里了。◆◆请问我可以向哪个部门(地址在哪儿)主张我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包括经济上的权益、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谢谢!
满意答案
热心问友 2012-04-23
找长沙市芙蓉区劳动局,首先可以去投诉,但是建议直接去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免费的,最有效
长沙市芙蓉区劳动局
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
电话:0731-84683306
可以参考一下意见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他回答(1)
因为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发放的证明等。
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等。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若有需要可联系我,QQ19928352电话15874093788
长沙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