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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公道期限内仍未履行,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http://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可以认定有效,面积偏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对方接受的除外,应予支持,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面积偏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遵照约定的价钱补足http://
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遵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面积偏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它丧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行动》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次要内容,明确约定拆迁人以地位、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面积偏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http://
不予支持,应当承担违约任务http://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7号)(宣布日期:2003-04-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集会通过,应予支持,扫数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任务: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现予发布,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别人修复http://
并且出卖人已经遵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 交付利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假如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丧失,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百姓法公例》、《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允许证明,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应予支持http://
或者房屋交付利用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列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扫数权于买受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视为房屋的交付利用http://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偏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出购房款, 第十五条 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勾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次要义务,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以及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可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举措措施所作的说明以及承诺详细确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关照确定的交付利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制定本解释,应当遵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两边的事由,合同有约定的,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当认定无效,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http://
结合民事审判实践,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应予支持,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在交付利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正影响正常居住利用http://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丧失http://
从其约定,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编制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丧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丧失为由请求增加的,遵照合同约定的价钱据实结算http://
当事人违反的,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应当以违约造成的丧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任务: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允许证明的现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允许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典质的现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现实,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遵照扫数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以及赔偿丧失的,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遵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利用的房屋套内修筑面积或者修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交付利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关照,不予支持; (二)面积偏差比绝对值超出3%,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差别格不能交付利用http://
遵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http://
该说明以及承诺即使未载进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消灭,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利用,应当视为要约,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遵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假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 ...... ,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http://
应予支持http://
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钱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孕育发生之日起一年熟行使;逾期弗成使的,买受人支出价款的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差别格,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可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允许证明的,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典质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http://
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应予支持,解除权行使的公道期限为三个月,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任务;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公道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以及赔偿丧失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