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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有没有举证倒置的原则
补充:
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追问: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作为申请人这个书面答复我可以要求看么?
回答:
作为申请人可以看。《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申请人:
张瑞云
被申请人: 洛阳市西工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就被申请人在油泵油嘴厂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
1.停止断水断电断路的违法行为。
2.停止强拆申请人的楼房。
3. 在签订协议前向申请人公示被申请人提供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文本。
4.对《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油泵油嘴厂家属院地块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制定和执行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5.修改《西工区原油泵油嘴厂家属院地块家属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事实与理由
一.《西工区原油泵油嘴厂家属院地块家属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中提供的原址回迁方案是回迁到中迈红东方工程中,可是中迈红东方工程2008年开工至今,既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没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这种违法行为被洛阳日报等党报多次报道,让申请人回迁到这样一个违法建筑里显然是违法的!所以《西工区原油泵油嘴厂家属院地块家属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是存在严重瑕疵的。申请人要求对《西工区原油泵油嘴厂家属院地块家属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进行修改。
二.征收程序不完整,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意见》第五项第一条之规定:房屋征收协议文本由市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城市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需要使用统一的协议文本。申请人至今没有见到被申请人准备与原告最后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协议文本,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原告有权利在签订协议前看到被告提供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文本。
三.被申请人根据《西工区201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出的《征收决定》,可是申请人至今没有见到这份文件,所以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做出《征收决定》的理由不充分。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意见》的第二项第一条的规定,只有列入市、县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项目才可以做出《征收决定》,因为被申请人不能够证明这一点,所以原告认为被告做出的是《征收决定》是不符合《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意见》的规定,是无效的。
四. 被申请人在征收过程中停水停电断路,使原告不能够正常生活。这种行为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五.被申请人在征收过程中停水停电断路,小区围墙、大门被破坏,原告在无法居住的情况下只好外出租房居住。因为不能在家居住,无人看管,院墙、院门被毁,闲杂人员可以随意出入,造成原告多家被盗。
五.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在没有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通知申请人的情况下被申请人于2012年2月21日开始对申请人所居住的楼房开始进行强拆.
六.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
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基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终上所述,《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油泵油嘴厂家属院地块旧城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在程序上、依据、执行中均存在多处违反规定之处。故此,申请人特申请制止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
此致
洛阳市住建委
申请人签字 :
这是我们的行政复议申请,能不能给我们点建议,另外昨天收到行政复议补正通知:
要求我补正以下材料:所申请事项即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且该行为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