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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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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学专业14门核必课程之一。
本课程系统、全面阐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反映行政法学的最新发展。通过课程训练,力图让学生掌握认识、分析问题的方法,建立体系化的知识,具备处理政府与公民关系、平衡行政权与公民权的能力。
教学目的和要求:
一、掌握我国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二、掌握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规范的基本精神和各种具体规范的主要内容。
三、学会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科的理论并根据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教材:张树义
总学时:54
课时分配:
编次
教 学 内 容
课时
引论
自学
1
行政法概述
3
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
3
行政主体
3
4
行政公产
自学
5
行政行为概述
3
6
行政立法
3
7
行政许可
3
8
行政处罚
3
9
公务行政
1
10
行政合同
3
11
行政救济
1
12
行政复议
3
13
行政诉讼概述
1
14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
15
行政诉讼的管辖
2
16
行政诉讼参加人
3
17
行政诉讼证据
3
18
诉讼程序
1
19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3
20
行政诉讼的结案
2
21
国家赔偿概述
1
22
国家赔偿的范围
3
23
国家赔偿主体
1
24
国家赔偿程序
1
25
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1
小计
54
引 言
[导读案例]
案例1:法国.1873年布朗戈诉国家案
该案例是法国权限争议法院于1873年2月8日对布朗戈(Blanco)诉国家一案的判决所形成的,阐述了普通司法权限与行政司法权限的划分标准。
法国纪龙德(Gronde)省国营烟草公司雇用的工人在开着翻斗车作业的时候,不慎将布朗戈先生的女儿撞伤。对于这一事实所造成的损害,布朗戈先生向普通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国家赔偿损害。他认为,对国营烟草公司的人员所犯的过失国家应负民事上的责任,其诉讼的法律依据是《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责任”;第1383条“任何人不仅对因其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而且对因其过失或者疏忽所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第1384条“任何人不仅对其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而且对应由其负责的他人的行为或在其管理下的物件所造成的损害,均应负赔偿责任”。布朗戈先生在该案中控告的是纪龙德省省长,即国家的代表,该省行政机关的首脑。
普通法院受理了布朗戈先生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件,但由于这是涉及国家公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案件,应由行政法院审理。所以,纪龙德省省长向该普通法院提出了不服管辖书,而普通法院又坚持认为自己有对该案的管辖权,从而产生了普通司法与行政司法管辖权限的积极争议,被提到权限争议法院审理裁决。当时的大卫政府专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在行政司法机关与普通司法机关之间哪个机关拥有审理要求国家损害赔偿案件的一般权限,这也是布朗戈案件的实质所花。权限争议法院对布朗戈案件的判决如下:“因国家在公务中雇用的人员对私人造成损害的事实而加在国家身上的责任,不应受在民法典中为调整私人与私人之间关系而确立的原则所支配,这种责任既不是通常的责任,也不是绝对的责任,这种责任有其固有的特殊规则,依公务的需要和调整国家权力与私权利的必要而变化”。权限争议法院的判决排除了普通法院对公务诉案的管辖权,确定行政司法机关是审理这种诉案的唯一具有权限的机关。权限争议法院在布朗戈案件的判决申,在法律没有作出规定的情况下,明确承认了国家赔偿责任,确认了国家赔偿的三项原则:一是国家应当对其公务员的过错负责;二是行政赔偿责任应当适用不同于民法的特殊法规则;壬是行政赔偿责任的诉讼属于行政法院管辖。“布朗戈案件”使国家赔偿责任发生了质的变化,国家放弃主权豁免。从此以后,法国国家赔偿制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法国行政法的许多重要原则都是由判例产生的,这是法国行政法的重要特征之一。布朗戈一案对法国行政法原则、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均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被认为是整个法国行政法体系的基石,花法国行政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问题:
1.法国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审判系统,因此如何X分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的各
自权限范围十分重要。请结合此案谈谈你对法国行政审判体制的认识。
2.布朗戈案件在法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中有何重要意义?
案例2:英国·1946年亚当斯诉内勒案(Adams V.Nay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