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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回答者专区

好评指数635

 

回复时间:2010-1-19 9:49:00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 如果维权,宜在律师指导下进行。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 好评指数275

    【广东-深圳】已帮助 46人

     

    回复时间:2010-1-19 18:31:00

    赔偿4个月工资,外加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
    详情请致电:13689509708  或QQ:781354201

  • 安凯

    电话:4000009164

    【上海-黄浦区】已帮助 7人

     

    回复时间:2010-1-26 13:52:00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电话:4000009164

    【未知】已帮助 0人

     

    回复时间:2010-7-29 15:34:00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章律师

    电话:4000009164

    【未知】已帮助 0人

     

    回复时间:2010-8-15 20:48:00

    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保险的的,从2008年1月开始,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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