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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 原是致1死1伤杀人犯

  杨建林 记者 赵小康 实习记者 乔建凯

  阳光讯 6月16日12时许,一男子驾驶一辆本田CRV越野车从凤县向太白方向行至平木镇杨河村路段时,冲下路基翻入10余米深沟中,导致车辆受损,该男子受伤,凤县警方和村民在施救过程中却意外发现这是一名杀人逃犯。

  车辆出事,当地村民报警后,凤县公安局平木派出所立即出动警力赶赴事发地点,发现该名男子受伤后不管受损车辆,不顾身体受伤,独自逃离事故现场,民警觉得情况异常,便和村民一起及时追上该男子并将其送往平木地段医院救治。在向局领导汇报的同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14时许,凤县警方通过网上通缉逃犯信息比对,与该男子特征吻合。调查证实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现年34岁,系陕南商洛人,因恋爱受挫,产生杀人恶念,于当天上午11时许,在宝鸡市火车站附近一小区持凶器杀死对象弟媳,并致对象重伤,造成一死一伤。刘某某自知后果严重,曾割腕割颈自杀未遂。

(编辑:sx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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