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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为被撞爱犬寻找目击证人 “车撞狗”算不算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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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友为被撞爱犬寻找目击证人引争议:

“车撞狗”算不算交通事故?

近日锡城一名网友为自己被撞死亡的爱犬寻找目击证人。昨天,不少市民对这一案例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车撞狗算不算交通事故,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据了解,对于事件的定性各方看法不一,是否该赔偿同样要看狗主人是否有过错。

狗主人悬赏寻找事故目击者

网名为“干冰之剑”的发帖者表示,14日下午5时左右,一辆白色私家车在梁溪路万千巷路口的人行横道线上轧死他母亲的宠物狗后,未作任何停留,即刻逃逸。据说,车辆是在人行横道线前高速行驶。事发后,他母亲精神严重受创,至今不肯说话。事发突然,他的家人没能记全肇事车的车牌号。他希望附近的目击者能提供线索,会有礼金酬谢。

记者电话联系了“干冰之剑”,他表示,这只宠物狗已陪伴家人十年之久,宛如亲人一般,为此他必须讨个说法。据介绍,被撞死的狗是小型犬种吉娃娃。“干冰之剑”为这条狗办了狗证,事发时,他的母亲也用绳子牵着这条狗。他说寻找肇事者并不是为了让对方赔钱,需要的是对方的一声道歉。

网友质疑:狗若被牵着,为何只伤狗未伤人

网友“yyj24418”表示,无锡以前出过一项地方性法规:狗在外面没有牵引的话,若被车撞,狗主人负责,引起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狗的主人也要负责。查阅《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确有相关规定:养犬人未尽看管责任,致使犬只危害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犬只伤亡的,责任由养犬人自负。问题是“干冰之剑”说狗有人牵着,而一些网友认为,既然是牵着的,那就有两种可能:车开得很快,按常理推测,“干冰之剑”的妈妈应该会被带倒:车开得慢,那应该是人能拦下车的。所以有网友称,狗被撞死,人没事,不符合正常逻辑。“干冰之剑”表示,他不在现场,具体细节不清楚,母亲似乎受了惊吓,具体细节也不便多问。他猜测,事发时,母亲牵着狗,但突然开来的车辆让母亲吓了一跳,松开了绳子,才导致狗死人无碍的情况。

网友很想知道当事司机是否有责任

车辆和动物在路上相撞的事件并不少见。网友“裸奔的羊”称:前几天,常在小区里放狗的一女子又放狗在外乱跑,她在几十米外和人讲话,正值下班高峰,司机倒车,不慎轧死了才十几厘米高的小狗,女子让司机赔1000元钱,司机懒得吵,赔了钱。司机周先生也表示,路上常可看到被轧死的小动物,鲜血淋漓挺可怕,有时他不小心也会轧到狗,很想知道交通法规对此有什么说法。

有些网友表示,对于体型较小的宠物,司机很可能发现不了,如果出事后要赔钱的话,显得有点冤枉。不过有司机表示,只要不是突然蹿出的动物,司机一般还是能及时发现路上的动物的。

是否算事故,律师的看法也不尽相同

一些市民表示,车撞狗应该算交通事故,相关保险也应赔偿。但有些市民则持相反看法。对此,无锡市交巡警支队法宣科科长林柯明表示,狗、猪、猫都属于特殊的动物,主人应当牵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但上述动物到底是算财产损失还是其他,他觉得“很难下结论”。但在赔偿问题上,他认为找到了相关司机,可通过法院诉讼或调解来解决纠纷。

律师张志浩认为,交通事故中的主体应是人或车,而不是特定的动物。他认为网名“干冰之剑”所提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也不能套用第三者责任险,但可要求民事赔偿。法舟律师事务所的高学文律师则认为,发生在道路上的车撞狗也是交通事故,宠物死亡可参照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处理,但第三者责任险中关于财产的最高赔偿仅为2000元。如果要获得更高的赔偿,则可由投保的商业险来承担。(晚报记者 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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