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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找法网 监视居住的条件】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考点5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08/二/33;06/二/28;04/二/65:03/二/58】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1款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条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高检刑诉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取保方法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确定,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有权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向县级以上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例解

  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哪些不适用取保候审?(2004/2/65,多选)

  A.甲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B.乙涉嫌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被拘留,需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

  C.丙刑满释放后第二年又涉嫌重婚

  D.丁是持刀抢劫的被告人

  [答案及解析]AD。考查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六条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仅限于现金。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决定应当收取的保证金数额。

  保证金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交由公安机关收取和保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21.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根据这一规定,不能要求同时提供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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