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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律师都是推广高手

当前,越来越多的律师通过互联网进行个人营销,获取案源,主要方式集中在搜索引擎推广、网站图片广告、建站等途径上。诚然,有不少律师通过这种方式,经过一定的积累,获取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投入不菲的资金,收入并非100%得到回报时,也难免心疼。
 
大家都知道,媒体是指传播信息的媒介,而自媒体,则是以自己的方式,不需要借助专业器械和技能,就可以向不特定的大多数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比起传统媒体,更加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甚至qq空间,手机群发,都可以作为目前最常见的自媒体推广渠道。
自媒体时代的到来,让律师有了更多推广方式,微信、日志、论坛,不论是出差途中,还是休庭间歇,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个人推广,简单、快捷、好操作。当然,要想取得好的效果,选择平台很重要。
 
博客、日志、论坛营销,个性却不交互。律师在上面发表文章,依靠其原创、真实、专业化的内容可以吸引很多用户,其内容的原创性也增加搜索引擎可见性,从而为网站带来访问量,部分可以替代搜索引擎推广广告投入,减少直接广告费用。但是效果问题却摆在了我们面前:通过博客、日志、论坛虽然可以对律师的专业性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阅读者无法与律师在第一时间进行相互的沟通。法律问题不是兴趣,很多人遇到麻烦才会走法律途径,法律的专业性,又让很多当事人不知所措。不能即时沟通的缺陷,直接影响法律需求者和律师直接的互动和对案情的了解程度。
 
与之相对,微信则更加互动,沟通快捷。微信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服务,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同时,也可以共享、转发律师原创内容,“朋友圈”、”公众平台“等社交插件也可以让律师和更多当事人、同行进行无障碍沟通。
即使开设微信公共账户不能即使获取案源,但是通过微信平台服务好每一位客户,再由这位客户向朋友口碑传播和推荐,能让真正有需要的当事人找到自己。
同时,法律问题往往涉及个人隐私,国人自古有“以讼为耻”的思想,微信公共账户开设成本低廉,它交流的私密性、便捷性、及时性都远超其他产品,这些特点可以使当事人在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有较好地用户体验,容易帮助律师建立同当事人之间的信任。
法律服务行业是个高度细分和专业的行业,基于地域和专业不同,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与来自五湖四海的律师建立合作关系,在扩张自己的人脉同时,也能弥补自己专业的空白。
 
当然,任何推广方式都不是万能的,但是自媒体时代,给了律师更多进行推广宣传的途径。与欧美国家相比,律师还不是日常生活的必须,要想做个成功的律师,首先还需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推销员,才能抓住每个潜在的客户,获取更多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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