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拆迁安置
单位2010年7月招聘一员工,现工作六个月需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未签劳务合同,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按规定单位愿意另赔偿五个月工资,但因个人提出赔偿要求远远高于平均工资,因此无法协商解决,单位要求劳动仲裁,个人不提出仲裁,现就与和单位这样耗着,请问单位应该怎样处理,是否应先出具书面解除劳务关系通知,赔偿的计算是否只是每月基本工资的平均数,含不含手机、差旅费、住宿等补助,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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