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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灼伤申报超时限工伤认定难》
新闻媒体报道案件—《眼睛灼伤 申报超时限 工伤认定难》—《雄关周末》2011-08-11 (2012-02-14 00:35:46)
标签: 杂谈 分类: 新闻媒体报道案件
嘉峪关新闻网-雄关周末讯(记者郭振兴)在我市大友企业公司镁冶炼厂上班的谢复成,工作中的一次意外,导致活性石灰粉进入双眼,致双眼角膜溃疡。一年半来,他五上北京五次移植眼角膜,花去了20多万元费用,然而就在谢复成为自己的眼病奔波时,其所在的单位大友企业公司不认为谢复成的眼病为工伤,还终止了其与谢复成的劳动关系。
上班期间眼睛被灼伤
8时许,记者在《雄关周末》读者接待室见到了谢复成,记者注意到,谢复成两眼红肿,视力低下。当天晚上,谢复成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一年半来艰难的求医历程。
谢复成1980年7月12日出生于我市一个工人家庭,中专毕业后于2002年7月进入到大友企业公司镁冶厂,成为该厂的一名合同制工人。2010年1月14日,谢复成在给除尘器换布袋时,不小心双眼进入活性石灰粉将眼睛灼伤。事发后,谢复成到酒钢医院进行了简单处理,并购买了一些药品拿回家服用。对伤情严重性判断不够的谢复成,一边服药一边上班。
,谢复成眼睛红肿的越来越厉害,而且眼睛开始疼痛难忍、畏光、迎风流泪、视力模糊。谢复成便到酒钢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结果诊断为双眼角膜溃疡,需住院治疗,否则会导致眼球坏死,一辈子失明。
万元,购买了两只眼角膜进行了角膜移植手术。但由于这两只眼角膜属库存角膜,不是十分新鲜,手术后他的病情没有明显变化。
日,在左眼角膜再次出现问题后,他不得不再一次入住北京同仁医院,移植左眼角膜。
2011
2010年8月,谢复成向大友企业公司镁冶炼厂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冶炼厂在他的申请上签字“同意申报”,并加盖了公章。
上班期间,在除尘器换布袋时,双眼进入活性石灰粉灼伤,一直红肿,遂后转入北京同仁医院进行角膜移植。
2011年5月,谢复成来到嘉峪关人社局问询工伤认定的进展情况。然后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大友企业公司没有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于是,我的家人就找到大友企业公司询问原因,得到的答复要么是,单位会给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或者是正在协商有关部门正在处理……总之没有结果。”谢复成说。
无奈之下,谢复成2011年6月2日,向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由于已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最终市人社局决定对谢复成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就在谢复成因工伤申请过了时效而感到绝望之时,大友企业公司连续两次向谢复成下发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通知书》、《劳动合同期满续签通知书》,更让谢复成感到不能理解的是,平时签合同的期限都是三年,而这一次大友企业公司给他续签的合同期限为11个月,更让谢复成不能接受的是,续签这个合同,还附加了一个条件,就是要其给大友企业公司写一份类似不再追究工伤责任的保证书。对大友企业公司的这一无理要求,他断然拒绝。紧接着在2011年7月18日,大友企业公司以文件的形式,决定终止谢复成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决定。
大友公司:谢复成的眼病不构成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