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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星海律师接受东方网采访:就海归男隐瞒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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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星海律师接受东方网采访:就海归男隐瞒境外婚史发表点评 (2014-03-04 12:58:37)

标签: 记者采访 赵星海 婚姻 点评 分类: 荣誉及媒体报道

网遇"海归男":男方竟隐瞒境外结婚史 交友网称无责

 

 东方网115日消息:据报道:“海归”、“高帅富”、“未婚”……今年7月,陆女士看到一交友网网上配对男士张先生“标签”时,怦然心动,随后与对方同居并怀孕。然而,男方迟迟不愿结婚后,她竟然发现:男方境外留学时已结过婚!“早知他结过婚,我就不跟他交友了。”陆女士后悔莫及,天天守在张先生公司门口,张先生却一直不愿露脸。对于张先生存疑的“未婚”婚姻状态,网站则称已尽到了提醒义务。

  “剩女”遇“海归”怀孕难结婚

  陆女士1982年出生,随着年龄增长,婚恋问题越来越迫在眉睫,她于今年722日登录一个交友网站,如实填写了自己的交友信息,不久,网站给她发来了配对信息。张先生就是系统配对信息之一,信息中,张先生年龄长她几岁,未婚,有海外留学经历,有自己的事业。

  陆女士说,正是看中了这些信息,在对方于723日主动联系她后,她才决定与对方见面。见面后,对方说自己有9家公司。接下来,她不但答应了对方进一步约会要求,还请朋友帮对方公司解决一些业务难题。727日,双方开始同居。

  830,陆女士前往医院检查,确认自己怀孕了,随后便将消息告诉张先生,“他当时称会对我和孩子‘负责到底’,也给了我钱,要我把孩子生下来。”然而,陆女士一遍遍催对方结婚时,却都被对方以种种理由拒绝。

  陆女士多方调查后,终于得到一个信息:张先生已经结婚了!“他结过婚了,怎么还在网上说自己没有结婚,早知这样,我不可能与他交友了。”陆女士如同晴天遭遇霹雳,难以置信,但再找张先生时,总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离异也算未婚?交友网称无责

  1020日,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记者见到陆女士时,她及其从老家赶来的父母均在张先生公司门口,门口有欢迎她“到公司常住”标语,陆女士说,见不到张先生后,他们就一直在这里“守株待兔”,张先生一直没有露脸。

  记者当即致电张先生,他仍表示不便来现场与陆女士交涉。他承认确是通过网站认识陆女士,并与陆女士有过同居关系。对于婚史一事,他承认自己确实在留学境外时登记结过婚,后又说自己已于2009年离婚了,他不认为“未婚”对自己婚姻状况表述不当。对于双方纠纷,张先生建议走司法途径。

记者登录陆女士所说交友网站,网站醒目位置提示说,“作为一个海量信息平台,从技术上和成本上,皆无法确保每一条信息的真实性,也无法确保每一个会员的人品及其对待感情的态度,为了您的征友安全,请您承诺做到如下两点:1、不借钱给任何会员,也不与对方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关系。2、拒绝一夜情,自尊自爱,理性交友,不轻易发生亲密关系。”网站有关工作人员沈女士称,已知晓陆女士与张先生间纠纷,双方纠纷系一起感情纠纷,在这起感情纠纷中,网站已尽到提醒义务。

 

[律师说法]

  “离异”写成“未婚”不合适以此索赔较难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指出,按照法律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若一方不同意结婚,另外一方或者法院无权要求一方强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赵星海律师认为,若张先生所述属实,本身系“离异”状态却登记为“未婚”,陆女士表示因此受到了欺骗,需要张先生赔偿的话,可能目前我们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若陆女士因怀孕、引产而花费的医疗费等合理费用应视为陆女士和张先生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担。这里所指的“合理费用”主要包括:因为怀孕和引产而聘请保姆的费用支出;引产后休息治疗期间的营养和各项交通费用;自怀孕到引产休息过程中的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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