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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视窗
法制网清远讯(通讯员?潘红英)?近日,记者从清远连州市平安办获悉,今年7月在丰阳镇发生二广高速二标三工区39名工人围困着包工头周泽斌追讨工资,引发劳资纠纷案,经过连州市多部门联动介入调解,及时平息该起纠纷案件,预防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据有关部门介绍,今年7月7日晚,清远市连州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丰阳镇政府的电话汇报,称辖区内的二广高速二标三工区39名工人围困着包工头周泽斌追讨工资,工人情绪非常激动,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希望帮忙协调处置。在接到情况汇报后,市人社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快速介入,立案调查。
7月8日,连州劳动监察大队向该工程总包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二广高速二标项目部、分包单位深圳忠燊物资有限公司和陕西锦鸿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分别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3份(分别是:连人社监字[2014]75-1号、75-2号和76号),要求迅速解决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7月9日,由连州劳动监察大队、丰阳镇政府和司法所等多个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调解小组,与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工人班组代表在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二广高速二标项目部办公室,就劳资纠纷展开调解。刚开始,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做好思想攻坚工作,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其法律意识;与工人班组代表耐心交谈,交流思想,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和理解。接着,调解小组把大家集中在一起,当场宣读了调解的相关法律和程序,并对事件的调查情况作了简要的陈述。此次被拖欠工资的有6个班组,涉及88名劳动者,工资总金额达121万多元。据查,总承包单位中铁十二局把工程项目违法分包给陕西锦鸿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双方约定,按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目前现已结算350万元。但由于该总包单位没有对分包单位尽到监管责任,没有进一步跟进工资是否发放到工人手上。几个月以来,工人班组代表也多次找到包工头,要求发放工人工资一直未果,进而演变成昨日围困讨薪事件。
7月9日下午,在调解员的安排下,工程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派人对工程进度、工程量进行认真核算,劳资双方确认核实的从2014年1月到6月份工人工资额共有1212570元,工人工资总额并未超出工程进度款总额。分包单位代表张茂(深圳忠燊物资有限公司和陕西锦鸿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同属一人,派其代表两公司出面负责此事)对所欠工资金额表示无异议,同意向本公司汇报,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款。劳资纠纷调解达成初步的共识。
7月10日调解工作继续进行。连州劳动监察大队对陕西锦鸿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连人社监字〔2014〕第76号),要求该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张茂表示,目前该公司资金困难,难以一次性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款。在连州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工人班组代表三方协商,最终确定由总承包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二广高速二标项目部一次性垫付。
7月16日和17日,在连州市监察大队的监督下,分包单位陕西锦鸿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将拖欠工资1212570元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调解小组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及时平息了一起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资纠纷。
???■调解点评
回顾这起欠薪案件,总承包单位把工程违法分包出去后没有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为劳资纠纷埋下了安全隐患。预防和妥善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避免此类劳资纠纷的发生,必须在源头上加强监管。首先,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由于农民工群体总体表现出法律意识不高,对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知之不多,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必须签订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一旦产生利益纠纷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很容易产生急躁心理我非理性心态,加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驱动,使他们常常选择“闹事”作为向资方抗争的手段,甚至尽量扩大事态和采取过激方式向政府施压,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其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其次,加大行政职能部门的监察力度。由于劳监人员不足,加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要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各个方面的监管工作,对企业的劳动监管就显得有点力不从心,甚至出现监督检查的缺位。因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督促其严格执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劳动者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切实有效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