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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成咨询热点 萧山律师为民众答疑解惑

  在众多的民事纠纷案例中,房产买卖纠纷所占的比例日渐增多,房产诉讼案例更是屡见不鲜。据行业权威数据显示,抛开线下律师事务所的咨询数据不计,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全国仅通过网络咨询法律问题就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7%,而房产纠纷更是成网络法律咨询的热点。在房产问题上,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矛盾,买卖双方房产转让矛盾以及高房价催生的家庭矛构成了房产纠纷的主要内容。

  近来杭州萧山地区的王先生就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据了解,王先生是萧山的一位普通职员,为了工作的方便于2009年从上家手中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对方在与自己签订合同时约定5年后再过户,而在五年期满王先生要求对方过户时,对方却提出了王先生需再付10万元才能过户的要求。在与对方沟通无果后,极度无奈的王先不得不求助于萧山律师,通过网上搜索王先生找到了位于萧山的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并向姚健律师进行咨询求助。在听取了王先生的陈述并了解到详细情况以后,姚健律师建议王先生应该要回五年前的支付款项。姚健律师告诉王先生,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是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因此王先生在5年期满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根本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合同。在姚健律师的讲解与帮助下,王先生经过权衡最终决定并成功地找到对方返还了之前支付的房屋款项。

  在房产纠纷问题上,除了房屋买卖双方矛盾屡见不鲜以外,高房价催生出的家庭房产纠纷也是社会关注的一大焦点。现今社会,房产的价值在家庭财产中比重最高,在财产分割上,房产所有权成为最主要的争夺内容,因此亲人间因房产纠纷走上法庭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

  据姚健律师介绍,房产作为家庭中最重要的的财产,一直以来就是夫妻离婚以后争夺最厉害的部分,也是纠纷期最长的项目。受不平衡心理以及补偿心理影响,被离婚的一方总是希望能够争取到更多的房产作为补偿,在与离婚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后,房产夺便成为了一场拉锯战。姚健律师说,与当事人的心理不同,律师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待房产问题,当夫妻间出现纠纷时,律师可以迅速判断出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并找到合理的处理办法。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提及之前遇到过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新婚姻法下,婚前男方首付了70%的房款并贷款30%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老婆要求增加她的名字,并且共同还贷,但是在贷款还未还完的情况下,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导致婚姻破裂,对于房产归属问题双方各执己见。鉴于此,萧山律师姚健根据新婚姻法判断,房产应归男方个人所有,而对于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男方需适当补偿给女方。

  房产纠纷在生活中屡见不鲜,而大部分人总是在遇到纠纷以后才找律师咨询,从而也让自己的维权路颇显艰难。因此,律师建议民众在涉及到房产问题时,最好还是先就相关问题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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