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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和合同违约纠纷

与朋友开了一家右脑开发训练班,开了快一年时间,由于不好招生,生意也就不好做,我就不干了,退了出来,全部给了我朋友,她自己经营了。她由于房租贵,就想换便宜房子,就和家长说暂时放假,等到有了房子通知你们继续学。家长们可能等不极了,就把我告到了刑警队,说是诈骗。有23个学生家长。(他们大部分都快学完了,有的基本都学会了右脑那种记忆方法。这是其中一个学了一半的学生家长带头找了其它的学生家长联合起来到刑警队报案,说我们是诈骗,刑警队也受理了)现在我的合伙人也重新开了,只是换了其它的牌子,教的内容一样,他们大部分都又回去学习了。可是刑警队说是两回事,你朋友开是你朋友开,必须把学费退还给学生,要不然就追究刑事责任,可是我们教了他们快一年,他们也都学会了大部分东西。而且我的合伙人也重新开了,就是没开,我们这到底是什么责任,是违约还是经济纠纷,还是刑事责任。刑警队是否属于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和合同违约纠纷(况且学生们大部分都学完了啊)(要是收了学生胶学费,一天也没交过,第二天就拿钱跑了,这是诈骗吧)麻烦各位了,请尽快给我个答案好吗?我现在就是等刑警队的电话,怎么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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