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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不明白。 原告,刑事诉讼中的原告只存在于轻微的刑事自诉案件,这是检察院不需要参加的,你的问题不成立。 严重的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原告是国家,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原告的权利,和你有什么关系? 如果你是被害人,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时,民事部分的原告是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但对刑事部分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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