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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许可取消 市场准入及

9月11日,东莞市环保局向各基层镇街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分局积极落实相关行政审批要求,严谨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准入及运营进行行政干预。

在下发的通知中,市环保局要求各环保分局按照市场资源配置要求,积极营造有利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平稳运行、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及时清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各种不当行政干预行为,取消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主体所有制、地域、规模、运行方式等歧视或限制性规定;引导和鼓励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供需双方自主选择、自行交易,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机制。

市环保局明确强调各镇街不得设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准入条件。

具体而言,各环保分局不应再将持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作为服务提供者进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条件,也不得变相设置服务市场准入条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需求方可根据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信誉等因素,自主选择合适的服务提供者。(记者/黄少宏实习生/周采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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