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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阳天翼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纠纷问题
关于《庆阳天翼房地产开发公司》李景瑞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一组村民张更生土地纠纷的问题
一、 土地情况
庆阳天翼房地产公司征用和盛一组土地,时间为2010年1月18日,经和盛一组全体村民签字、盖章同意,村上加注意见后,经和盛土管分局审查,甘肃省土地资源厅、勘测定界,于2010年庆市国土,第三批次116号文件批准后,征用为国有土地,土地为住宅用地,有效期70年,并颁发了土地证。
二、 纠纷问题
1、 此宗土地是原庆阳陇原实业公司于2002年租用的和盛村一组土地,租期为50年,建陇原脱水蔬菜厂,原脱水蔬菜厂办公楼北侧1.5米至2米作为将来院内建职工家属楼通道。
2、 2004年因建润玉食品厂,租用了北边土地,后来润玉食品厂和我们共建了一个围墙,前边有一门市张更生家买去建起了四间二层住宅楼,由于地形形成夹角,和盛镇镇府给出据了证明,允许张更生占用土地南北长10米至11米,东西长为16米,可是张更生无理强行把一间临时出租房南墙体建在我公司北墙1.5米至2米的位置上,埋下隐患,政府多次调解无果。
3、 纠纷发生后,张更生伙同妻女住在办公室内闹事,不让上班人员出入。儿子张继龙(宁县二中人民教师)不但没有劝止父亲,而且怂容自己的孩子在办公室随地大小便数日,小孩的尿布摆在办公桌上。
4、 房产公司拆除办公楼过程中至今拆不到位,使北墙无法拆除,张更生家强行修建房屋的南墙体座落在被拆的办公楼基础上,拆除人员到现场后他们家人百般阻拦、辱骂、用砖头砸、小区内电话线多次被剪断、供电杆被拉倒、网线、电缆线多次损坏,这都是人民教师干出来的事吗?
5、 在建本小区时,张更生原庄基属征用土地地面附着物,约400平方米,留有旧窑洞约10米、厦子约6米及土围墙。房产公司将建成的新楼房给了三套,总面积为330平方米(配带地下室),折合人民币130多万元,还没有换来张更生家的满意,一再想方设法,不顾生命的闹矛盾。
三、 协商问题
我公司通过两年的做工作,先后由政府、公安配合调解未果。在这次纠纷发生前,经和盛镇人民政府多次协调:
方案一、张更生把建在房产公司和自己土地上的这一间出租房拆掉,房产公司补偿一年房租一万元,待新楼建至二层,公司把张更生原占有的1.5米至2米让给张更生家0.8米。由公司修建一间小出租房交付给张更生家。
方案二、由于隔壁润玉食品厂也准备开发,经和盛镇司法所、房产公司、润玉食品厂刘宏林、张更生四家协商:润玉食品厂开发时,按张更生现有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新楼建成后给张更生返还。另外再增加50平方米,达成协议后,第二天张更生儿子张继龙反悔了,提出要增加到500平方米至600平方米,一次又一次无法满足的欲望造成了这次纠纷。
以上这些无理的要求致使本小区项目实施无法正常进行,有关部门多次督促小区工程进度,392户居民无法按时入住。
总之,这家人贪心不足,第一次农家小院尝到了甜头,得到了价值136万元的三套楼房补偿,这次又无理取闹,以上协议中补偿的价值300多万元的楼房还不行。2013年4月4日,公司在拆自己北墙基础时,张更生一家及早就通知赶来的家侄、女儿们、女婿们、及家族其它四五个老人、媳妇娘家一家人及小舅子的朋友,大约50多人。扔砖头,将正在工地上工作的挖掘机损坏电路、砸碎玻璃、打落漆皮,抱工作人员腿,撕打工作人员,造成了混乱的场面。
最后,望所有网民看后,以实际情况了解此事,为房产公司予以见证,各级主管部门和关心人民生活的各界朋友也予以关注。
谢谢!
庆阳天翼房地产公司
李景瑞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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