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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问题。
80年代,我父亲与伯父经村里同意,在以前的老房子之外的另一处地方共建一座房屋。此屋三间两层楼,由于伯父当时无钱建,所以所有钱均由我父亲出资,名义是我伯父向我父亲借钱,共同出资,房子一间归我父亲,两间归伯父。可是到了 90年代,伯父一直无钱归还他那部分房屋的钱,直到其意外去世。93年,伯父去世后一年,我父亲提出,钱不用还了,房子两间归我父亲,一间归伯父的儿子即我两位堂哥。并且当年由第三方证人立字据,我父亲与两位堂哥在场口述,签字立证,同意。字据中详细写明了房屋的地点,归属等问题。期间我父亲常年在外做生意,我们一家一直未回老家。可是到了2004年后,两位堂哥说他们要归还当时80年代建房子的两万元钱,然后房子他们要要回去。我父亲当然不同意,当时的钱和现在的钱根本不是一个概念,现在两万钱什么都不是,可在80年代,两万元是个相当大的数目,更何况字据在93年都立好了,怎么说反悔就反悔了。现在还两万元,拿回房子,房子早就不是那个价了。并且在我父亲2004年回家养老,他们坚持不让我父亲住进去,而以前的老房子早已坍塌了,我父亲无奈只得租住别处,两年后考虑到养老无房,只得在老房子处重新建造了房子居住。 现在,村里要卖这处房屋边上的田地,提出要我们买下房屋下的基地。堂哥现在说房子三间都是他们的,一间都没有我父亲的,他们还钱。村里不愿介入争执,要我们自行解决了后交钱买基地。 我想问的是一,农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但是村里很多户人家除了老房子外,都建了新房。那么我父亲在原老房子处建了新房,这处房子村里提出要我们买下基地,是不是也成了我们的宅基地,是否有法律效益? 二,我父亲在我伯父去世后,由于80年代的债务问题,与我堂哥(当时已成年)签的协议是否有效?他们现在是否能反悔?他们是否有权利不让我父亲居住在这处房屋 三,即使是还钱,80年代借的钱,现在还,怎么算? 四,如果我们要走法律程序,怎么个走法?胜算大吗?(由于协议到现在有十几年了,纸张老化,字迹不大清楚,有些地方已脱落,看不清了,不过有复印件,依稀能看清内容,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