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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186条理解.

A与B签订赠与合同并公证,A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的赠给B.在房产过户前,A又与C签订赠与合同并公证.请问:1.他们谁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2.赠与合同是时间在后的有效力吗?即使是财产已经交付了.前段时间我问别人,别人说赠与合同在后的有效力,在前的无效.但我没有看到相关的法律文件.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其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当不存在合同法第192条的情况时),即使合同中的财产未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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