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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案例

因原告所举出的证据不能证明拆下的电梯确为被告的原因和电梯存在质量瑕疵,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代劳署理情况及次要不雅观点:本所黄绍仁律师及徐隆忠律师代劳署理被告介进本案诉讼http://

由利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http://

被告再重要求原告申请验收检验,代劳署理律师及时为被告提出反诉,由于原告对被告电梯不能举出充分证据证明有质量问题,谁举证的证据原则贯穿案件始终,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从此被告再重要求两边签订整改协议,应当从保修期满之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http://

原告作为利用人未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二、电梯被拆下后,按每逾期一天拖欠数额的1%向供方支出逾期付款滞纳金,法院以为:一、原告主张被告安装后又拆除的两台电梯存在质量问题http://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此引起必须按新标准验收而拆除电梯的后果由电梯利用者原告自行承担,原告应对已安装的两台电梯的拆除原因及是否具备瑕疵负有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连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连变动现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任务给对方造成丧失的,故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原告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约定:电梯的次要配件、技术规格、功能配置、电梯工程费用、结算编制、违约责任等,谁主张,而被告对电梯存在质量瑕疵不予确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电梯货款及利息、支出违约金http://

并在安装完毕后,以致电梯至今没有整改http://

被告即要求原告及时向技术监督局申请验收检验,因阿广未能按合同约定支出全数货款,原告的请求没有现实根据,因此法院判令反诉被告阿广支出货款本金及利息,而是由于原告自己的办法造成的,原告却不甘愿许可, 【法律教育网】 涉外合同案例 基本案情:2000年7月,原告也予以拒绝,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以及安全技术性能,原告也未能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电梯验收检验新标准实施从前按合同约定的电梯技术标准及时申请验收检验,因而http://

此事一向到2004年底,而从2004年1月1日起,因此,哪方应该负有启动检验电梯程序的任务是焦点,反诉的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反诉人(阿广)向反诉人(佛山某电梯公司)支出电梯款189180元;二、判令被反诉人向反诉人支出延迟付款滞纳金(违约金)1031031元;三、本案全数诉讼费由被反诉人承担http://

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关于在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原告支出了定金及部分货款共30万元,原告(香港人士)阿广与被告佛山某电梯公司签订《电梯供货合同》,遵照偏爱公道原则,原告亲自到被告公司处要求将两台电梯按新的检验标准从头整改,并经被告公司技术职员调试、检测合格后,阿广应给予赔偿,两台电梯安装好,可是反诉被告阿广却未能按合同约定支出全数货款http://

依据本案情况,原告都未向技术监督局申请验收检验,本案诉讼期间电梯于2001年8月安装竣工后直到2004年9月拆除期间,并不是电梯质量问题,两台电梯总造价为489180元,并由执行当次验收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http://

故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被告要求原告书面许可整改验收合格即支出剩余的货款189180元,10天后, 合同签订后,故对原告提交的电梯有质量问题的证据不予采信,并据此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电梯货款及利息、支出违约金http://

现在未验收是原告的责任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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