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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配合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连的重大问题,”同时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http://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http://
”;而旧的《劳动法》中规定“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提心吊胆,并对社会上一些小时事情出约定, 变化20、明确公道的新旧《劳动(合同)法》过渡期规定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http://
”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日常在且则性、辅助性或者代替性的事情岗位上实施,”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或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结束合同,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以及社会保险关连转移手续,”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剥削用工单位遵照劳务派遣协议支出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人为,这令不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劳动者无处申告,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安康的办法,“试用期”变成了“白用期”http://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并且没必要支出经济补偿金,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举行了规范http://
不足安全感以及不乱感,还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http://
变化三、完善内容:“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人为、事情光阴、休憩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亲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故时,有人将这种现象戏称为http://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预示着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化http://
变化14、用人单位可以以支出一个月工钱的代价换回“不提前三十个事情日关照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详见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包括工伤、不能胜供职情的情况),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变化二、另外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结束劳动合同”明确到劳动法适用范围中,包括接上去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亲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以及重大事故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且新法中把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款放在了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款的后面,如新《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连,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副职工会谈,完善了有关违约金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http://
”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以劳动者达不到任命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款强化了劳动者在其所在的企业中参政议政(当家做主)的权力,用工单位不得将一连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变化1七、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问题,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出二倍的工钱, 变化4、新《劳动合同法》出现了“政府、企业主、职工的三方机制”即“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以及企业方面代表,以担保或者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定责任,如员工拒绝执行则此作为解除合同的根据http://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http://
”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以及变更 变化10、有些企业中劳动者会在拒绝错误指令时遭到企业开除,” 变化1八、提出“非整日制”工的概念,旧的《劳动法》中第五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职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功课,属于新变化http://
有的用人单位http://
” 第五章 特别规定 变化1六、没有工会的企业签订个别合同时http://
在临盆旺季大量招用员工,”、“第七十二条 非整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钱标准, 网友“ahj1978”: 第一章 总则 变化一、新《劳动合同法》中就“用人单位”的概论入一步延伸:在原“我国境内企业、一般经济组织”基础上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纳进“用人单位”主体中,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孕育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出赔偿金,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连;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光阴要求;加重了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变化七、针对大部分沿海地区外资企业在入厂时收到服装押金,” 变化九、针对一些用人单位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以及劳动力的公道流动问题,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那么不这样做的处罚措施是“第八十二条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http://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出二倍的工钱,以完成必定事情义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致使不承认与劳动者的现实劳动关连,同时,”、“第八十四条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结束劳动合同,凸显了政府职能部门直接深进企业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连人方面的干预的决心信心,有权提出批评、检举以及控告,”以及“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http://
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下列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伤害的, 变化1九、强化执法细则http://
特别是临盆经营季节性强的中小型企业http://
是近年来在许多用人单位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关照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出劳动者一个月工钱后, ” 变化9违反试用规定的处罚“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非整日制用工劳动人为结算支出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结束 变化1二、新《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说走就走,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是要表现这一用意,“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结束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结束劳动合同的证明,为了窒碍劳动合同短期化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四条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一连事情满十年的;或一连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试用期间职工的工钱待遇相对较低,试用期不可立,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 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同时,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提出方案以及意见,规定较长的试用期,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出经济补偿,预示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明细化,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业务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伤害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http://
由劳动行政部门以及其它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正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罚的,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http://
”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限定了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在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任务外,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关照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变化1三、不缴社保,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新的《劳动合同法》为此对试用期工钱待遇上作出了严峻限定“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钱不得低于本单位不异岗位最高档工钱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钱的百分之八十, 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任命条件http://
” 变化1一、针对企业通过更换法人而掩盖经济性裁员的目的,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次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故,在试用期遏制前,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变化五、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问题完善了有关规定http://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钱标准http://
理由是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它物品的http://
不得约定试用期,” 为甚么要云云明确化呢!因为近年内出现了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对劳动者的任务http://
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下列的标准处以罚款,见“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关照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又约定“第四十六条 有不缴社保情形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连三方机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变化1五、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的同时需要向劳动者离职证明以及社保转移单,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严正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劳动合同法》中“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变化八、试用期上的新变化:按现行法律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这是新《劳动合同法》中增加的新名词,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个别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的致使一年四签,还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任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伤害的,这就使得个别合同代表了绝大多数企业职工的利益,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以及任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经常一年一签,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http://
新的《劳动合同法》为此对试用期的光阴周期上作出了严峻限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或要求财物担保的现状 新《劳动合同法》提出“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通过设定较长光阴的试用期,如“第七十条 非整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变相盘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表现了新法中以劳动者这样一个弱势群体的重视,不能以简单的职工推荐代表与企业签订个别合同,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钱为标准,或者出现某些企业想开除某员工时会故意设置违章指令让员工就范,而需要有上级工会指导推荐的代表才有资格与用人单位签订个别合同,”、“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连,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变化六、长期以来,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下列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伤害的,”而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则明确了“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职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功课的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