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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做医疗纠纷律师杂感

  

转眼在长沙医疗纠纷法律服务的专业领域混了十年了,偶尔回首,不得不发一句太俗套的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啊”

记得第一次办的医疗纠纷案子,是代理患者向旺旺医院索赔。产科的问题。要做医疗事故鉴定。我从来没有去过医学会,在地图上找到了医学会的位置。真正的按图索骥,到了医学会大门外,我还在鬼鬼祟祟、东张西望。委托人比我早到了,他突然从旁边冒出来问“孙律师是不是没来过医学会?”吓了我一大跳。把窘迫感都吓没了。经鉴定,产科有问题,但儿科处理及时,没有留下后遗症,不构成医疗事故,列举了几点医方产科的不足。法院根据医方的过错酌情判令医方承担了医疗费,并判令医方承担三千元精神赔偿金。

所谓“标的虽小,程序齐全。”对新人来说,这是次成功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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