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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纠纷起波澜 社会法官实地调解化积怨
??? 据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消息:2014年5月21日,平顶山市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社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姚某通过社会法官的耐心调解要回了自己出租五年的土地。 ????申请人姚某和被申请人王某同住平顶山市石龙区大庄村五组,2009年姚某因忙于生意,把自己与王某相邻的半亩土地让于王某耕种,口头约定随要随还。至今王某已耕种五年,现因政府征用土地需向土地使用权人补偿征用款,姚某和王某因补偿一事发生纠纷,姚某称此半亩土地的使用权归本人所有,王某坚称其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经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姚某于2014年5月19日到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社会法庭申请解决该纠纷。 ????石龙区龙河街道办事处社会法官王玉民、康卿和高峻岭三人详细听取姚某的诉求后,于当天下午找到被申请人王某了解相关情况,并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召集该村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在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的农田中开展实地调解。调解过程中,王某自认为该土地属自己的责任田,组里分征,自己应该享受补偿款,经过商议,社会法官对王某耕种的土地重新核实。经查实,有争议的这宗土地是该组的一级土地,人均0.1亩,姚某分地时家庭人口5人,应分土地0.5亩,王某分地时人口4人,应分0.4亩。后经双方指认边界及丈量后,王某的土地多出0.5亩。在事实面前,王某深感愧疚,主动向姚某道歉,社会法官当众确立了边界,栽上界石。当天下午在场旁听的群众也对社会法官实地调解处理纠纷的方式表示一致称赞,一起传遍全村的土地使用权纠纷真相大白,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