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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放心买房 购房者签合同前四个方面可维权
近段时间,各地房地产市场降价风波此起彼伏,购房者总是为房子的事忧心忡忡,要想放心买房,就需要学会维护并使用业主应有的权利。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还要注意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购房者可以从四方面维护自身权利:
一、要求准时交房的权利。购房者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在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提供或出示《竣工备案证明书》,否则可以拒绝接房。因此造成逾期交房的,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当实际面积少于暂测面积时,购房者有权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区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以此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款项或者解除合同。
四、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前,应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购房小贴士
1.建议买房者们先学习一点购房的基本知识;
2.找个房地产律师或有过买房经历的朋友同去;
3.无论销售员说得多天花乱坠,对自己想要了解的内容一定要问清楚,销售员越是搪塞,你越要重视;
4.留存证据,承诺必须写在合同中,并留存楼盘广告、对沙盘拍照。
5.不要急于交纳购房定金,等你考虑成熟并调查清楚时再出手。本报记者 吕美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