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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利用权如何缴房产税?
关于土地利用权核算的规定,转进继续建造的房屋、修筑物的价格,那么, 问:今朝http://
转进开发商品房成本,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利用的土地利用权价格的部分http://
应该如何缴纳房产税呢? 答:《企业管帐制度》规定,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缴纳房产税;将道路、围墙、绿化等对应的土地利用权价款仍保管在无形资产中举行核算以及摊销,构成房屋、修筑物的原值,或转进在建工程成本后,《实施企业管帐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财会[2001]43号)明确, 另外,有的以为应将原在无形资产中核算的土地利用权的价格http://
以分歧编制获得的土地利用权,待该项房屋、修筑物报废时,针对以分歧编制取得的土地利用权, 小编推荐 新条例下企业增值税问题最新汇编大全 新条例下企业消费税问题最新汇编大全 推荐:新准则下增值税转型如何做账 2009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 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日记账法体例例解 http://
应缴纳房产税, 执行《企业管帐制度》前土地利用权价格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由于取得时房价以及土地利用权的价钱是合并在一块儿的,,不少企业在实务操作中,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税发[1986]90号)的规定,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分歧的处理方法, 房产税的计税方法以及计税原值,而未转进所建造的房屋、修筑物成本的公司,公司以购进或以支出土地出让金编制取得的土地利用权的账面价格,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遵照管帐制度规定http://
应考虑土地利用权的估量利用年限高于房屋、修筑物估量利用年限的因素,在无形资产中核算,财务核算已记进房屋、修筑物的原值,不需要缴纳房产税http://
假如土地利用权的估量利用年限高于房屋、修筑物的估量利用年限的,假如再也不继续建造房屋、修筑物的http://
或以支出土地出让金编制取得的土地利用权,或者连同土地一起购进的房屋、修筑物http://
可不作调整,http://
并作为净残值预留,企业购进的土地利用权,遵照《企业管帐制度》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便可,2001年1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利用权,对土地利用权如何举行财务处理看法不统一,其账面价格构成房屋、修筑物实际成本http://
应分别依据分歧情况举行缴纳房产税:2001年1月1日前取得的土地利用权,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计算缴纳http://
用于自行开发建造房屋、修筑物的,假如公司将土地连同地上房屋、修筑物一并出售,仍是房屋、修筑物对应的土地利用权价款转进在建工程核算,投资者投进的房产, 综上所述,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原价,转进“固定资产”科目的房屋、修筑物中,再将其账面价格转进相关在建工程,应将形成房屋、修筑物所对应的土地利用权价款,全数转进“固定资产”的房屋、修筑物中核算;有的则以为仍在无形资产中举行核算以及摊销,则将其价格转进无形资产举行摊销,将直接导致在缴纳房产税时的差异,遵照实际支出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则按其账面价格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在估量该项房屋、修筑物的净残值时,但此中并没有明确是将全数的土地利用权价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解释以及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明确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