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医疗事故 >

巴山夜雨:“治超事故”频发当反思

巴山夜雨

近日,陆续有网友披露发生在河北武安市的一起治超人员碾死货车司机事件。相关爆料称,5月4日晚,货车车主侯某因涉嫌超载,在拒绝过磅检查时被执法人员强行开车碾死,这在微博上很快引发热议。昨日,武安市委宣传部向南都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根据官方的说法,当时侯某是自己钻到车轮下的,试图阻止执法人员开走他的货车。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5月7日《南方都市报》)

从河南永城女车主超载被罚喝农药到广东惠州女车主因超载被罚2万元喝农药,再到此次武安查超载碾死车主,治理超载频繁发生伤及群众生命的事故。

理性看,治理超载无可厚非。有专家曾形象地将超载车辆比喻为“掠夺性命的武器,道路设施的天敌”。2013年12月发生在四川成自泸高速公路造成16车相撞,7人死亡、23人受伤的交通安全事故,就是因为肇事罐车超载行驶。车辆超载是置自身与他人生命于不顾的危险行为,严厉惩处符合法律法规,应当得到支持和理解。

国外许多国家也都对超载实行“零容忍”,如美国规定严重超限超载获刑1年,德国规定超载将被吊销驾驶执照,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驾驶行业工作,日本对超载实行“一超三罚”制度,即罚货主、罚运输企业、罚司机等等。

但尽管治理超载理所应当,合法合规,“治超事故”频发却极不正常,应当引起反思。

车主为何不顾生命安危超载运输?2012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引用全国物流公司协会公布的数据说,从广州至北京运送货物的费用要比从广州运货至美国还要高。山西大同市的交管部门也做过一次实验,用红岩牌16吨的载重汽车按照规定装载,从大同运往天津,一路上这辆车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但到达天津后这辆货车还是亏损了3200多元。如果不超载,很可能就不赚钱甚至赔钱,就是超载最直接的原因,也是车主基于经济理性的无奈选择。

治超人员是否规范执法、是否存在“罚款经济”?河南永城事件中,就曝出“罚款月票”。此次武安事故也存在治超人员收过路钱的嫌疑。“治超”变“罚款”,既是对法律的亵渎和侮辱,也损害执法部门形象,更严重的是,车主被罚款,为了盈利生存只能在多超载些,由此陷入越罚越超的死循环。另外,治超人员不规范执法同样饱受诟病。治超人员随身携带开车门的“万能钥匙”,遇到不配合执法时竟擅自打开驾驶室强行启动货车,就是典型的违法执法。

“治超事故”频发的背后总有违规执法、罚款执法的魅影。因而,要从根本上治理超载,防止“治超事故”,必须根治治超执法乱象,改变罚款治超模式,同时加大对公路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投入,使公路从收费向公益性回归。政府只有真正改善了车主的运营环境再配以重罚,治超难题才能迎刃而解。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