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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法庭辩护词

男方离婚法庭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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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男方离婚法庭辩护词法律知识专题为您提供《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何时支持男方离婚请求?》、《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应该准备哪些证据》、《什么是哺乳期离婚,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怀孕期女方能否要求离婚》、《离婚后男方是否可以争取婴儿的抚养权,如何争取》、《离婚如何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的情况》等内容,资深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有关男方离婚法庭辩护词及离婚办理、起诉离婚等婚姻法律咨询。

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何时支持男方离婚请求?

一、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

(一)、女方正处于怀孕期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

(三)、中止妊娠六个月内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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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应该准备哪些证据

离婚时男方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准备哪些证据?本文从专业的角度为您介绍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应准备的八种证据。具体如下: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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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哺乳期离婚,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一、什么是哺乳期离婚

哺乳期离婚是指在哺乳期中发生的夫妻双方离婚事件。与此有关的一切注意事件、法律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婴儿抚养问题、婴儿归属问题等。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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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怀孕期女方能否要求离婚

一、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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