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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律师点评#林叔权律师:办证捆绑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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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律师点评#林叔权律师:办证捆绑收费没有法律依据——2014.4.16《南方都市报》 (2014-04-16 14:28:25)
标签: 办证 房产证 捆绑收费 开发商 物管 财经
要办房产证先交一年物管费
业主质疑是“霸王条款”,住建局称业主办房产证无需通过物管
日期:[2014年4月16日] 版次:[ZB05] 版名:[城记] 稿源:[南方都市报]
林叔权律师点评:办证捆绑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南都讯 记者杨亮 要办房产证,得先预交包括一年物管费在内的1.5万元费用?近日,珠海红旗镇永泰假日公馆多名业主接到了这样的通知,质疑物管将房产证与一年物管费捆绑的做法系“霸王条款”。物管暂未明确回应。金湾区住建局表示,除非有合同约定,否则此举不合理,业主可带材料自行办理房产证,无需通过物管。
业主:房产证和物管费何干?
“2012年就交楼了,到现在还没办房产证,物管反而要业主预交一年管理费,太霸道了,”永泰假日公馆多名业主昨日向南都记者投诉,质疑小区2011年开盘,2012年1月陆续开始交房,很多人已经入住了两年,可如今没盼来房产证,反倒等来了“霸王条款”。
一名业主说,其花40多万买了一套70多平米的小户型,入住多年,迟迟没有领到房产证,晚上睡觉都不踏实。
业主们反映,经过他们不断投诉,最近开发商终于同意让物管代为办理房产证,却给业主开出了一揽子苛刻而霸道的条件,比如要求交600元的办证费,提前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电梯门厅费,维护费以及小区信息建设费以及一年的物管费,这些收费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我们大致计算了一下,大部分业主要先交1.5万元的费用才能拿到房产证”。不少业主认为,物管的规定,太欺负人了,完全不尊重业主的权益。
位于红旗镇中心位置的永泰假日公馆共有180户商品房,据南都记者不完全统计,其中七八十户业主均不满物管提出的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物管:是否预缴可协商
据了解,永泰假日公馆开发商已将办理房产证事宜交给了负责小区的卓雅物管公司。对于业主质疑的办理房产证需要预缴物管费的说法,物管负责人郭女士没有否认,但以自己正在开车为由,随后挂断电话,之后拨打没有接听。
她早些时候在接受珠海电视台采访时曾表示,小区业主若要办理房产证需要缴清此前欠缴的物管费,并保证今后按期缴费,而是否具体预缴2014年的物业费,业主可以与物管方面再协商。
住建局:擅自捆绑物管费不合理
对于业主投诉,金湾区住建局相关人士昨日表示,除非有合同约定,否则物管或开发商擅自将办理房产证和收取物管费等绑定,都是不合理的,业主可以自行到房地产交易部门自行办理房产证,不过需要取得开发商的部分资料。对此,如果业主需要协助调解,可以向该局求助。
该部门同时表示,目前,永泰假日公馆小区已经完成了竣工、验收和备案程序,具备办理房产证资质,并已有部分业主办理了房产证。(线索提供:曾先生80元)
[律师说法]
业主可追究开发商责任
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叔权表示,开放商委托物管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却附带捆绑了包括物管费等条件,这些都没有法律依据,业主无需理会,通常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都会约定,办房产证是开发商的责任,如果业主逾期没有拿到房产证,那么开发商就构成了违约,业主可直接向开发商索要赔偿,由此倒逼开发商配合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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