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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的“南平解法”
????如何化解医患纠纷,是很多医疗机构头疼的问题。福建南平市近年探索的调解医患纠纷模式,引发了社会的关注。
????据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主任龚选民介绍,调处中心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之外的第三方调解组织,抽调司法、公安、法院、卫生等部门懂医、懂法、善调解的人员组成。中心设立了警务室、调解室、仲裁室、法律援助站、巡回法庭、心理咨询室、医学专家室等科室,通过预防宣传、现场处置、依法调处开展工作。为了增强调解公信力,中心还精选了一份由300多名医学专家和调解人员组成的名单。“调解员由医患双方自己挑,并且纠纷受理和调解等各个调处环节一律免费。”龚选民说。
????这种调解机制,被称为解决医患纠纷的“南平解法”。“南平解法”始自2009年。
????2009年6月21日,一患者在南平市第一医院术后突发变症死亡,死者家属对医生大打出手,逼医生向尸体下跪,并索赔80万元。在医院被迫赔款之后,上百名医务工作者聚集到南平市政府大楼拉横幅抗议,要求保障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医生的人身安全。
????当年7月24日,《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出台;8月3日,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挂牌成立,这是福建省首家医患纠纷行业性调解机构。
????2010年5月,患者邱某在南平某医院手术后一段时间去世,死者家属认为是医院不当治疗酿成悲剧,而医院则声称是家属使用中草药导致其死亡。双方争执不下,死者家属遂将尸体停留在医院的ICU病房不肯移走。医院只好向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申请调解。
????调处中心的调解员先将病历进行封存,之后按照死者家属的选择进行了医学专家咨询。医学专家分析后得出结论:患者死亡是医院手术治疗方案失误所致。经过调解,死者家属接受了医院的赔偿条件:免去邱某生前在医院欠下的12万元医疗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0万元。
????“之前总感觉投诉无门,现在能自己选调解员和咨询师,赔偿方案也是按照法律办事。”死者家属觉得这样的处理方式比较公平,对处理结果“很信服”。
????此外,南平市还设立了医患纠纷理赔专项资金,每年各个医院需向调处中心缴纳一定的专项基金,具体以该院前3年的年均赔偿额为基准,参考当前医院的等级、门诊量、床位数等参数,确定缴款数额,确保医患纠纷调结完能立即支付赔款,解决了赔付不及时的执行难题。同时,由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机构筹集设立应急资金,在医疗机构无过错的情况下,对特殊困难的患者予以救助。
????“医院直接面对患者,很容易激化矛盾,如今有了第三方调处中心,医患双方有了新的沟通平台。这个平台好比一个缓冲地带。”南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吴剑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患者寻求解决医疗纠纷的常规途径有3种,即直接与医院协商、诉诸司法途径、通过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调解。
????“但现实中,这3条途径都不太顺畅。”龚选民分析说,首先,医患双方对同一事件的认知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医患双方自己协商很容易发生激烈冲突;其次,走诉讼渠道解决,这对患者而言要耗费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即使诉讼成功了,执行难的问题也会让患者头疼;最后,卫生行政部门常常被认为和医院是“亲戚关系”,缺乏公信力。
????如果这3条合法的路径都走不通,一些患者或家属便会采取“医闹”的方式。而有的地方政府为了维稳、有的医院为了保住名声,往往会以“不分责任,给钱了事”的做法来平息事件,这无形中助长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局面,使得“医闹”愈演愈烈。
????“我们就是要打破这种‘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错误逻辑,重新确立是非判断的标准,以事实说话,‘大错大赔,小错小赔,无错不赔’。”龚选民说,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坚持四项调解原则,即“分清责任”原则、“过错赔付”原则、“依法赔付”原则和“公平赔付”原则。
????2009年8月,患者魏某在医院病亡,家属认为医院必须承担责任,纠集了50多人围攻医院。刚刚成立的调解处理中心派人介入调解。由于专家鉴定结论认为这起手术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没有过错,调处中心坚持“无错不赔”。起初,死者家属并不认同鉴定结果,再次采取过激行为。中心调解员经过反复解释,并根据死者家庭生活困难等实际情况,启动社会救助机制。在法律与事实面前,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