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划分宅基地时,我家隔壁嫌地块不好找村里另划的宅基地,所以原先他家的宅基地便多出来了,我家因此多分了一小块。有房权证,边界写的很清楚,是现在的占地大小。20多年过去了,他家从来没有提及此事,现在村里搞开发,我家准备盖新房(地基以下好)他家来闹事。说我家占了他家地,要我家把多的地还给他,村里要我们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应该怎么办?如果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怎样判,胜率有多大? :请问要搜集那些证据呢?我只有当时的宅基地使用证和准建证,不知道能否作为法律依据。他家人来闹事把我奶奶打伤了,应找谁帮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