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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职场“吃香” 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
上党晚报讯 记者郜盼报道:一些退休老人不愿闲在家中,依然在积极寻找“职场第二春”,而退休人员再就业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这一问题,也逐渐进入人们视野。近日,记者走访了长治市“银发打工群“,了解情况。
“银发人才”活跃职场
通常来说,年龄问题是影响就业的一个因素。如今“银发打工族”悄然活跃于长治市职场,年龄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再次就业。
长治市某焦化厂退休的曹阿姨通过查看报纸招聘信息,顺利为自己谋得了一份满意的工作。“我现在工作的单位里有好几个是退休后再就业的,我们技术水平过硬,工作经验丰富,做事态度负责,在应聘时还是很受欢迎的。”曹阿姨告诉记者,现在单位的领导对他们几名退休工人非常满意,认为他们不仅业务好,还非常敬业,无论技术水平还是工作态度,对年轻人都是一种激励,也带动了年轻人的业务不断提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岗位资源相对短缺的情况下,不少企业却非常看好退休人才。这类人甚至在退休前就被“预订”。
老年人为何如此“吃香”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提高,许多刚退休的老人在身体条件和精力方面依然良好,完全可以支持再就业。他们分布的领域很广泛,包括培训岗位,医疗与医务管理岗位,工程技术岗位,稀有专业技术岗位等等。
一些职业信息分析师认为,这些退休后的市民是无须开发成本的优质资源,很多人还是本行业的精英和骨干,有成熟的技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受聘后无需培训就可直接进入工作岗位,为企业节约了培训费用,降低了运营成本。同时,退休人员的工作经验要比年轻人丰富,而且大多对单位有较强的依附感和忠诚度。他们对待工作更积极,对工作的责任心也更强。除此之外,退休人员已经开始享受养老金,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他们的流动意识较弱,不像年轻人那样流动频繁,所以更易于管理。
退休后打工也要签合同
深入调查后记者发现,虽然“银发打工族”自身有独特的优势,但在打工中也很有可能会遇到一些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因此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与退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虽然没有《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但《合同法》还是可以帮助老年就业人员维护合法权益。退休后的老年人如果想再就业,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以及其他待遇。这样,在发生纠纷后老年就业人员就可以按照我国《合同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原标题:“银发打工族”当心职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