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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拆迁事件,各位媒体,律师,论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河镇。
房子:属于杂基地,两层360平米左右,有证件,不是违章房屋,也不在拆迁范围内,房子已经建了7年多了。
2013年10月17日上午10:00左右,韶关市政府带领几十人,趁屋主不在的时候用了不到一个小时把屋子都拆了,在此之前村委会和屋主都是毫不知情的,政府也没跟村委会屋主打过招呼,在屋主没跟政府达成一致协议和没收到一分钱的情况下就强制把屋子拆了,人家一家大小都痛不欲生,一栋好好的房子,无意中被拆平了,问政府的人干嘛要把房子拆了,他们就一句话,上面吩咐的,然后就不理了,这损失由谁来承担? 现在来个先斩后奏,事后给一百块一平米我们这些弱小的百姓也无话可以说了。而且附近公路旁边有一大堆抢建的私人楼房,政府的人却一概不理,这不就摆明了要欺负弱势的平民百姓吗?
大家来评评理,政府这样做跟强盗有甚么区别?平时经常打着造福百姓的旗号说:一切为了百姓安居乐业,难道政府眼中的安居乐业就是要强制夺走百姓们的一切吗?这也叫为了百姓吗?政府就会欺压我们这些弱势的平民百姓,对得起你们所说的话吗?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且还带些武警用暴力解决问题,中央的领导们请问你们可以为你们在电视上所说的“造福百姓”这句话做点什么事吗?
请各位 律师 媒体 论坛 朋友来评评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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