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媒体报道 >
律师起诉广州政府涉嫌违反信息公开条例案撤诉
南都讯 记者刘其劲 实习生刘格花 律师朱永平起诉广州市政府拒不公开“39号文”(穗府(2008)39号文)涉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案,以原告撤诉告终。昨日,原告朱永平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并获法院裁定准许。据悉,按原定程序,该案本应于今日开庭审理。对于撤诉的原因,昨晚朱永平只回应“不方便透露”。
开庭前一天原告撤诉
去年12月,律师朱永平见到声称“‘39号文’一天不公开,自己就一天不刮胡子”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后,颇感吃惊。为了声援孟浩,他向广州市政府申请公开“39号文”,但遭到拒绝。今年1月17日,朱永平向广州市中院递交行政诉状,正式起诉广州市政府拒不公开“39号文”涉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月24日广州中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将诉状副本送达广州市政府,答辩期过后将择期开庭。代表广州市政府负责有关应诉工作的广州市法制办已于春节前向广州市中院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按照原定程序,该案件原定于今天开庭审理。
广州市法制办表示,昨日原告朱永平向广州市中院提出撤回起诉。昨日下午,广州市中院已作出行政裁定,准许原告朱永平撤回起诉。广州中院的撤诉裁定中,没有提及原告撤诉的原因。
撤诉原因“不方便透露”
为何提出撤诉?对于撤诉的原因,昨晚朱永平对南都记者表示,“不方便透露”。同时,朱永平也表示,尽管自己提出了撤诉,但还是希望广州市政府能够提早公开“39号文”,因为确实没有充分的理由支持政府拖到3月底才公开。“另外,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迟迟不公开‘39号文’的做法,在法律上能否站住脚,仍然值得政府去反思。”
关于撤诉的可能,朱永平也曾提及过。1月21日,在得知39号文可能会公开时,朱永平曾称,如果政府公开,可能会撤销诉讼,但需要看政府用什么样的理由来对社会说明。两天后,在广州市“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广州市市长陈建华承诺,“39号文”将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但直至昨日朱永平撤诉,仍未见到广州市政府就此事对社会公开说明。
孟浩:此文不公开,我的胡子还是不会刮
“撤诉了吗?为什么?”昨晚,当南都记者将朱永平撤诉的消息告知省政协委员孟浩时,他颇感惊讶。孟浩表示,最近并未与朱永平探讨过此事,他说“‘39号文’不公开,我的胡子还是不会刮”。
市法制办:将按原计划于3月底公开
昨日,广州市法制办表示,“39号文”将按原计划于3月底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对广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
(原标题:告穗府不公开“39号文”开庭前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