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土地房产 >

农村宅基地纠纷,政府难以解决,法院是否给立

  • 刘以斌律师

    电话:151********

    【云南-大理】已帮助 2人

     

    回复时间:2010-2-4 11:39:00


    您现在的问题主要是证明您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您可以根据当时的一些证据,如果买宅基地的合同等办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如果您有其它证据,如证人等,证明宅基地一直是您家所使用,那么您的权利也会受到保护。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侵害您家宅基地的人。

  • 电话:4000009164

    【未知】已帮助 0人

     

    回复时间:2010-7-24 17:18:00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有的地区按照户口是否在本地进行补偿,有的地区依照房屋面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置换。具体可以查看拆迁补偿公告的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

  • 电话:4000009164

    【未知】已帮助 0人

     

    回复时间:2010-8-8 8:48:00

    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公民只享有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但建立在宅基地上的私房的所有权是属于产权人的,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此时,私房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继承的完成转移给新的私房所有人。

  •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南阳律师或者南阳债权债务律师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
    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