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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类纠纷频发 先约定违约责任谁负

 

    核心提示

    看房子、付定金、签合同、办按揭、收房、办证……如果把整个购房过程比作一链条,想必每位购房者都希望各个环节都能顺利运转。然而,实际情况往往事与愿违,特别是看似有保障的合同环节,可能最容易“掉链子”。

    日前,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购房者群体日趋见涨,房屋类的纠纷也随之增加。在近半年多时间里,购房合同方面的纠纷占据此类纠纷的较高比例。

    合同方面的纠纷有哪几类?购房者又该从哪些方面做到防患于未然?本期《房产周刊》服务版,我们邀请律师解析此类纠纷的原因,以及应如何防范纠纷发生等问题,希望能给购房者一些参考。

    购房过程中 合同类纠纷很常见

    合同,最早被称作“书契”,而在当前社会,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按理说,既然双方就买卖事宜已经达成协议,并且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就不会有太多的隐患和纠纷,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日前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随着房地产行业不断发展,房屋类的纠纷也日趋增加,而多种房产纠纷类型中,又以合同类纠纷居多,此现象在今年来表现得尤为明显。与此同时,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在咨询、受理的购房案件中,合同类纠纷最为常见。

    为什么购房合同方面容易发生纠纷呢?据工商部门相关分析显示,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标的额大、质量认定专业性要求高等特点,合同类纠纷频发,主要缘于合同格式、合同义务不对等,或者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等原因。而这些,也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色阳认为,合同纠纷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从以往接受咨询和受理的案件来看,有些是因为合同一方利用信息不对称,违背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故意为纠纷留下隐患。一部分是由于合同知识缺陷导致合同没有约定、约定不全,或约定不明而留下纠纷隐患。另外,还有些是不可归咎于双方的原因,如不可抗力、政府原因或情势变更因素而产生的。

    合同类纠纷 常体现于七种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基于不同的原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也不同。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分析材料显示,他们所接到的购房合同方面的咨询与纠纷,主要有几大类。

    其一是房屋交付期限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在此类纠纷中,以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房产交付购房者的居多,简单来说就是逾期交房。

    其二是双方对房屋改造的争议。多数情况是,开发商交房后,消费者对房屋进行装修,开发商则不同意消费者对房屋的部分改造,由此引发纠纷。

    第三是办理按揭及房产证等相关手续方面的争议,这主要表现为开发商承诺办理的手续,在签订合同后无法办理导致违约。

    其四则是违约责任的争议,如不退赔购房定金或不履行合同协议,双方对违约责任无法达成一致等。

    对此,李色阳律师补充称,除了这四个方面的纠纷外,合同方面的纠纷还有另外三种类型。一是商品房预售时存在的收款行为,如会员服务金等;二是更改房屋设计,房屋面积差异,擅自改变公用场所用途;此外,还有房屋销售广告,房屋设计更改、物业用房、房屋公摊、免责事由、前期管理物业管理等,都是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常见案例。

 

    事先明确违约责任 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众所周知,房产属于高消费产品,对于许多人来说,可能倾其所有也只能勉强购置一套小户型房产。也正因为如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认真谨慎,避免因为合同缘故而带来烦恼和损失。

    现实情况是,有不少购房者对购房合同认识不足、对相关法律不甚了解。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这一环节的具体操作上,应该从哪些方面做到防患于未然?李色阳律师建议,为降低合同签订风险,防范合同纠纷发生,购房者应当尽可能详细地了解楼盘基本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因素。

    与此同时,对于开发商所承诺的事宜,以及广告中所宣传的内容,应该和开发商落实清楚,并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的约定。对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也要事前约定好相关违约责任,提前做好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机制,以便遭遇此类纠纷后,可以按照约定解决问题或掌握更多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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