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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变防范与处置

孕育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不对输血沾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行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易引起医疗事变争议的体现有: ☆说话不注意;☆交接不清楚; ☆检查不细心;☆记录不完整; ☆制度不严峻;☆技术不熟练; ☆操作不规范;☆抢救不到位; ☆外部不协同;☆责任心不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治疗或手术方案、检查项目、药品种类等)、医疗风险(并发症、不测、药品副感化等)如实告知患者,遵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做到客不雅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遵照《条例》规定, △ 医务职员在执业行为中要做到:☆说话要注意;☆交接要清楚;☆检查要细心;☆记录要完整;☆制度要严峻;☆技术要熟练;☆操作要规范;☆抢救要到位;☆外部要协同;☆责任心要强,给予经济赔偿,规范诊疗执业办法, , △ 医务职员在医疗行为中http://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执行处罚,申请行政调解(申请医疗事变技术鉴定), 不属于医疗事变的条款:《医疗事变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 正确利用病人或支属知情告知书以及授权委托书…… △ 医务职员要正确誊写医部文件,注意谈话的编制、方法与技巧,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变,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对医疗事变的有关责任人,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作出初步结论;● 向患者或家属作出正确解释;● 两边协商解决,严禁用刺激性语言或对患者的疾病治疗以及康复发生不良影响的语言, △ 对广大员工举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一辈子教育以及培训, 医疗事变定义:《医疗事变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医疗事变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在医疗行为中, 孕育发生医疗事变争议的处置: 逐级报告制度http://

不属于医疗事变:□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行为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孕育发生医疗不测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努力降轻对患者的伤害, 医疗事变争议的防范: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在医疗执业中必须严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将伤害降落到最低程度; 医疗资料及什物的生存、封存与尸体处理; 做好接待事情:● 对医疗事变争议经过要举行调查以及分析,及时解答其咨询,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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