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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寻求市场化破解之道(图)

  

  

   10万元保险赔偿金的背后,是一次充满风险的手术。结果虽然不幸,但其运作过程却是一次积极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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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29日,患者马祥芸的父母领到了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医调委)及相关保险经纪公司送来的10万元保险赔偿金,成为山西省医疗意外保险推行以来的首例受益者。此时,距小祥芸逝去刚刚一个月。

  虽然内心痛苦,但小祥芸的家属表示,这笔赔偿金还是让他们得到了些许安慰。

  这是一次充满风险的手术,结果虽然不幸,但在医患矛盾纠结的现下,其整个运作过程,对于寻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市场化解决道路,却是一次积极的尝试。据记者调查,还有类似病例在循序推进。

  医疗意外保险初试水

  这是一次严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手术。1岁2个月的马祥芸,出生后5个月即发现患病,几乎每个月都会因肺部感染住院,她的父母都是农民,长期治疗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去年底,父母又借了几万元,来到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寻求手术治疗。全面检查后,医生告知,手术是孩子可能存活下来的唯一办法,但风险很大。不过,夫妻俩还是决定再拼一把。

  术前,院方向他们介绍了正在推行的手术意外险,告知这是一种针对手术致死、致残的保险保障。经过慎重考虑,他们从有限的治疗费用中拿出1230元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手术意外保险。

  2012年12月12日,手术顺利进行。但术后第四天,患者突然出现肺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山西省医调委、经纪公司就患者参保的医疗意外保险赔付事项与家属及保险公司沟通,时隔不久,患者家属便拿到了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同样经历的还有患者邢某,她2012年12月突发心梗入住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需要实施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术前,医生也向患者推荐了手术意外险,家属商量后买了一份。2013年1月5日,患者实施了手术,虽然手术过程顺利,但术后并发肺部感染,患者于1月15日死亡。

  患者和老伴都是普通退休工人,家中只有一个儿子,也已退休,收入微薄。这次给老人看病不仅花光了家人的养老钱,还借了不少外债。春节过后,保险公司赔偿了他们10万元,使患者家人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据了解,目前手术意外保险已在省儿童医院和省心血管病医院开展试点。目前还有一例手术后患者死亡的病例正在协商处理中。

  医患矛盾催生另类思路

  可以说,上述不幸病例,每天都在各个医院发生。

  医疗行业的高风险国际公认,但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随着治疗费用的不断攀升,当不幸发生,人财两空,医患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恶化。

  省医调委提供的数字显示,目前我省496家县级以上医院几乎都发生过医疗纠纷。仅2012年省医调委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1970件,其中群体性事件78件。由于医患双方沟通不足等各方面原因,一些患者家属甚至采取过激手段,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

  面对医患矛盾,医方、患方和社会各方面都多有不满。患方对医疗效果、医务管理等问题不满,而医务人员对医疗秩序屡受冲击不满,社会上对医疗纠纷中患方普遍持同情态度,不支持医方,有的还把对医方的不满情绪扩大为对医疗体制、对社会甚至对政府的不满。

  一位外科医生向记者坦言,由于医疗纠纷中的赔付问题,现在医生的执业压力很大。面对各种压力,一些原本做起来游刃有余的手术,现在都无人敢问津了。面对可能的医疗纠纷,从医院到医生都处于风险中。调查中,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些事例:一位患者在治疗后终身瘫痪,向医院索要赔偿300万元,最后医院不得不赔偿200万元。还有患者与医生发生纠纷,天天去找医生的麻烦,没有办法,医生个人出了一大笔赔偿费用。

  医疗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实际上并非医患双方可以控制,但因此导致的利益受损,却往往是诱发医患矛盾的原因。而面对这种利益冲突,要么是医院承担,要么是患者负担,这种单项选择无疑加剧了矛盾。

  省医调委主任韩学军对记者说:“今年我们已经解决和着手处理的这三起病例,应该说,提供了解决这一矛盾的另外一种思路。作为一种维护医患双方,特别是患方利益的保障机制,医疗意外保险可以在损害出现后,通过弥补患方经济损失的办法,给患者家属带来心里安慰,从而缓解医患矛盾。”

  医疗风险需有社会化承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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