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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如何起诉?

我和父母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父亲去世后,母亲在其他3个子女的众拥下又立了一份遗嘱,想重新对这套房子进行分配。我的问题是:
1.现在父母都去世了,房子被另一个子女居住,“遗嘱”是由法律服务所证明,我想拿回房子该怎么办?怎样起诉?
2. 在签协议前,已付的此房款是100%的产权,特此说明。 

付协议原文内容:
协议
王通、陈敏(父母)与王燕(女儿)就购买生活区3-3-3单位现有住宅(门牌号3-31),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此房是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购买,单位现拥有20%产权,80%产权归父母共有。
2. 因父母无经济能力购买此房,由子女王燕壹人出资,合计人民币柒千余元。王燕以此购房款享有唯一房屋继承权、居住权和房屋所有权。
3.. 父母可以此房居住百年。百年之后,王燕是此房的唯一继承人。
4. 此协议享有永久法律效力,在此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更改协议之内容。今后凡涉及与此房有关的任何协议或意愿等均无法律效力。
6. 此协议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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