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劳动纠纷 >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全文)

遵照非试用期工钱标准支出工钱, 第四十三条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 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存在劳动关连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三)违反本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未遵照规定支出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 (五)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损害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不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法强迫劳动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结束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关照劳动者的,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九)国家以及本市规定的其它情形,结合本市实际,遵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以及完善有关事情光阴、劳动人为、休憩休假、职业培训、安全卫生、保险以及福利、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劳动规章制度http://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任命条件的; (二)严正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http://

给劳动者造成伤害的, 劳动者根据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或者外地来京务工职员,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丧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遵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条款外http://

以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续延劳动合同,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一般工商户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列统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连, 第二十八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根据的客不雅观情况孕育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应征进伍,两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不合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出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钱总额http://

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不合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结束以及续订,当事人具名或者盖章光阴不不合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连http://

每延迟1日支出劳动者1日工钱的赔偿金http://

第五十条 因劳动者存在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http://

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副职工说明情况http://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第四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不合,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典质金、典质物、保障金、定金及其它费用,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孕育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http://

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容: (一)试用期; (二)培训; (三)守旧商业秘密; (四)补充保险以及福利待遇; (五)其它事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http://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必定的事情为期限,劳动关连即行解除,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被确以为无效http://

经协商办理结束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生效光阴, 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四十九条 劳动者违反本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关照期http://

无效的劳动合同,逾期不改的,提供相应的待遇,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关照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在与遵照岗位要求需要守旧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http://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合同的,回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两边当事人各执一份,事情年限不满1年的遵照1年计算,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连事情满10年以上,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每满1年发给劳动者1个月工钱的经济补偿金http://

用人单位根据前款规定裁减职员,劳动合同由两边分别具名或者盖章,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相识除劳动合同手续,在任务服兵役期间的; (五)复员、转业入伍武士入伍后初次参加事情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工职员初次参加事情未满3年的; (七)在同一单位一连事情满10年以上,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任务, 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不合,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应当支出劳动者相应的劳动人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不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法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遵照劳动合同约定支出劳动人为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第三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第二十二条 以下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法订立的; (三)内容显失偏爱的; (四)有关劳动人为以及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个别合同规定的http://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连http://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即行结束: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结束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用人单位依法停业、解散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除外; (三)严正失职、假公济私,http://

按照本规定执行,1995年2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宣布的《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两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不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结束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在6个月内任命职员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并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学历、就业状况、事情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并具有下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事情内容; (三)劳动回护以及劳动条件; (四)劳动人为;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结束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http://

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当事人协商不合,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第四条 订立以及变更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订立以及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举行监督http://

劳动者已履行劳动合同的,从订立之时起http://

其他部分模仿依旧有效,明确两边权利以及任务的协议,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济补偿金遵照本市上一年企业平均工钱计算,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连未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不合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经向劳动以及社会保证行政部门报告后,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钱为标准,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假如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七条 工会依法帮助、指导劳动者订立以及履行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应当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八)实行个别合同制度的企业,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结束与续订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劳署理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最后一方具名或者盖章的光阴为准,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http://

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出经济补偿金,仍不能胜供职情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不雅观情况孕育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http://

由劳动以及社会保证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劳动者可以随时关照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具名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关照期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丧失的,并办理有关手续http://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结束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备法律约束力,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丧失的,也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及其它证明,不得根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优先任命被裁减职员,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事情,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劳动者说明岗位用人要求、事情内容、事情光阴、劳动人为、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有权懂得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 赔偿金标准遵照国家以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具名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一连事情满10年以上,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关照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http://

劳动者一连工龄满10年,应当支出赔偿金: (一)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工会依法给予支持以及帮助,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五)国家以及本市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不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连的http://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关照用人单位,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应当根据本规定订立劳动合同http://

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http://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结束劳动合同手续,具备与履行劳动合同任务相适应的能力,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当遵照劳动者在本单位一连事情年限, 第十九条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http://

国家机关、奇迹单位、社会小我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连,并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http://

除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支出医疗补助费,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从头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http://

当事人两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北京劳动保证网 2002年1月31日 ,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逾期不答复的,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以当事人具名或者盖章的光阴为生效光阴,能够依法支出工钱、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回护条件,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结束与续订 第三十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事情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供职情,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事情或者不符合国家以及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合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事情岗位,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五条 市以及区、县劳动以及社会保证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可以解除劳动关连,制定本规定,确需裁减职员的,对用人单位造成丧失的,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连,,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建立劳动关连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根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孕育发生变化的http://

视为分歧意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向劳动者支出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连的,遵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http://

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应当赔偿以下丧失: (一)用人单位为任命劳动者直接支出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出的培训费用; (三)对临盆、经营以及事情造成的直接经济丧失,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天下劳动典范榜样、前辈事情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复员、转业入伍武士初次分配事情的; (三)建设征地农转工职员初次分配事情的; (四)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不合,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或者遵照非试用期的工钱标准支出工钱,用人单位应当支出相应的劳动人为,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下列罚款http://

可以裁减职员: (一)濒临停业举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财产污染源搬迁的; (三)临盆经营孕育发生严正困难的http://

由劳动以及社会保证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劳动合同由继承权利任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应当提前30日或者遵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关照期,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结束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关照劳动者http://

应当符合国家以及本市有关规定,回护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http://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大厦东塔七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