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应急预案
正文 字体大小: 中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应急预案 (2010-09-07 10:17:29)
标签: 文化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应急预案
如皋市江滨医院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的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称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分为:①责任事故 ②技术事故
医疗纠纷:患者方与医院方发生严重争执称医疗纠纷。
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① 社会福利功能的扩大
② 自费寄养人员逐年增多
③ 社会福利院性质不完全等同于医院
④ 医技力量及设备不足
⑤ 病人入院情况复杂
⑥ 福利院的内部管理经验不足及工作人员工作过程出现过失。
预防措施:
① 建立健全的病历档案,详细了解既往病史,做好入院人员的体格检查。
② 签订入院合同及知情同意书,确定护理等级,详细记录联系人的单位、住址及电话。
③ 管床医生应每日巡视病房1-2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好病程记录。
④ 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三查七对,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⑤ 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推行责任制护理。
⑥ 对危重及意识障碍的病人,床边应加护拦,防止坠床事故的发生。
⑦ 肢体瘫痪、长期卧床及大小便失禁者应加强护理,以防褥疮的发生。
⑧ 如病人病情加重应及时向本院院部、患者单位及其亲属通报病情。如病情突然变化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亲属又不在场时,应保存好尸体,做好抢救记录及死亡记录,并及时通知其亲属,以免发生疑问及误会。
⑨ 搞好我院的自身建设,添置必要医疗设备,加强在职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当事的医务人员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随即向本院业务领导报告,院方立即上报所在区、县﹙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并在院内组织调查小组处理。调查小组当着病人亲属的面立即封存原始病历资料和实物﹙如输液瓶、注射器等﹚并指派专人负责。如病人己死亡应争取尸检,向病人专属宣传尸检的意义。院内处理时,首先双方按国务院﹙1987﹚63号文件“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协商处理,只有在协商无法进行,发生争议时,才提请所在的区、县﹙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处理。其鉴定结论作为事故处理的依据。如医患双方的任何一方对鉴定结论和处理不服时,有权向上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凡经省、市、自治区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技术签定结作为最后结论。
分享:
喜欢
阅读┊ ┊ ┊┊ ┊打印┊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测血脂前别喝酒
后一篇:如皋市江滨医院出院指导
评论
发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找回密码 注册
昵 称: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 前一篇测血脂前别喝酒
后一篇 >如皋市江滨医院出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