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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请人开车发生事故该由谁担责

律师在线:请人开车发生事故该由谁担责

| 2013-11-16 14:19:9 星辰在线 |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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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晚集团滚动新闻11月16日长沙讯(记者 彭放)金先生来电咨询:两个月前,我请朋友袁先生帮忙开车送我回老家,途中袁某因驾驶操作失误,误把油门当成刹车,撞上了收费站的横杆,导致他自己受重伤,我受轻伤。车仅办理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目前,我已经垫付了10万元医疗费,袁先生的家人提出让我赔偿全部损失。请问我和袁先生在此事件中的责任比例各占多少?我是否需要向他支付医疗费和赔偿金?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金先生所描述的情形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一是帮工与被帮工的法律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有过错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按照过错大小对损害后果进行分担;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是在道路上一车发生的事故,不存在其他第三者责任的问题,该车仅购买了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故不能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责任。在整个交通事故中,如果确实是由于袁先生误将油门当成刹车,才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袁先生作为驾驶员对事故的发生显然应当负全部责任;而他又是金先生请过来帮忙开车的帮工人员,是按照金先生的指令开车送其回老家的,属于雇请的性质,因此所有法律后果均应由金先生来承担,金先生应当向袁先生支付医疗费和其他赔偿金。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彭放)
(编辑: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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