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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亲的名义帮我买房怎么写份合同避免以后纠

想见你Aitai 2009-10-21

以父亲的名义帮我买房怎么写份合同避免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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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托父亲以他的名义帮我买房,(父亲单位开发的商品房,按工龄选房,就托工龄长的父亲以他的名义替我买)单位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被告知所买房5年内不得出售或变更户主,因为合同等等都是他的名字,而每一分钱都是我出.但是为了5年之内房产证还没过户给我的期间扯出纠纷.我该怎么和父亲还有姐妹们签订一份协议约定以他的名义替我购房的事实?请会写的朋友帮忙拟稿下.万分感谢!或者发个有这类范文的链接!还有如果5年内真的出现纠纷,这样的协议能否成为证据呢?谢谢!

满意答案

我看了一下,主要问题是你们兄妹比较多,而父亲单位能优惠享受的房屋只有一套,现在你决定买了,但担心以后兄妹有争议,是吗?很简单:

1.首先单位认同你(售房单位可以由父亲买.如果父亲不买可以让其子女其中一人购买!)如果不同意就不会签字的时候你的签在后面。所以在你交付房款时收据可以开成你的名字(这个是你出资的有力证据)。

2.经过讨论后他们都不买,你可以达成书面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如果不涉及金额一般100元以内),主要写清楚你父亲名下的这套房屋是在他们(兄妹)无意见下你个人出资垫付的,在一定时间内不管父亲在与不在继承或过户你都是唯一合法受让人。并且你在行使这项权利时任何人无如何理由提出争议,协议还可以要求你父亲签字(因为协议中‘过户’两字问题除了兄妹还可以涉及其他人,如果你父亲签字就万无一失了,这就说明只要他过户,你就是唯一合法受让人。)。

3.要注意的是:目前不管任何协议,不能以你父亲的名字作为你买房来签订,这样其一违法、其二公证处也不会给你公正。关键是协议无效,以后麻烦更大。具体依据如下:

这是一种借名买房的行为。借名买房,指以他人(符合购买条件的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府限制购买的房产,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签订合同,约定实际买房人以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人的名义买房,等到政府允许转让时再将房产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实际买房人支付购房款和额外一笔酬金给名义买房人。借名买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其理由主要应从单位推出用房的目的考虑,单位为了解决职工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职工的优惠政策,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单位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该房,而原应享该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这也是一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也作出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以,该购房协议协议应当无效。

补充: 所以,你的协议不能有:"我托父亲以他的名义帮我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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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11)

产权共有,父亲1% 你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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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签了应该也是无效协议,无法进行财产公证

只能由你父亲向你写借条证明房子的钱是你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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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协议时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信不过你父亲 又何必让他帮你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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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签订什么协议,只需要在这套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完毕后,由你和你父亲到当地公证机关去办理一个房屋赠与公证就可以,5年以后凭这份赠与公证书,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过户登记.

追问: 如果在这5年之内父亲过世或者发生意外呢?这个:“赠与公正能否现在写,双方签名手印后.5年之内如果发生意外是否有用呢?主要是父亲年纪太大了.而且子女也多..这方面的纠纷电视上网站上有很多! 回答:

要不你办成遗嘱公证吧.办这个公证至少也应该要等到以你父亲名义购房的合同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之后才能办理.这种处理方式即使在你父亲过世之后,房子还是只属于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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