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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患纠纷调解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遂宁市把探索实践第三方化解医患纠纷矛盾“四位一体”长效机制,作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有效路径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遂宁市医患调解中心受理案件196件,成功调解190件,成功调解率96.93%。国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督查组莅遂检查调研医调工作,将遂宁医调的做法高度评价为“遂宁模式”。
    一、坚持党政主导,强化调解保障力。遂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患纠纷化解工作,将其作为法治遂宁、平安遂宁建设的重要内容,列为政府应急管理和全市重大社会风险防控范围。
    二、实行第三方调解,提升调解公信力。遂宁市将原属卫生行政部门的纠纷调解职能调整到司法行政部门,使其成为独立于医院和患者之外的第三方调解。一是建立人才引入机制。遂宁市学习借鉴工程招投标专家评标机制,选取退休的名医生、名专家教授和知名律师,组建医患调解人员专家库,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咨询和服务,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邀请懂法律、懂医学的司法、卫生、公安、法院等单位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形成了专业和技能互补,既懂调解工作,又具备相当医学、法律知识的调解工作团队。二是建立完善调前鉴定机制。把“调前鉴定”作为普遍原则,“不鉴定调解赔偿”作为特殊例外,真正做到在通过鉴定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依法调解、规范调解。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不鉴定调解”条款,建立“医患纠纷鉴定绿色通道”,引导医患双方积极开展鉴定,对未鉴定或鉴定结果未明确前,原则上不得调解赔偿事宜。三是建立完善监督评价机制。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作为日常工作监督员,设置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支持新闻媒体跟踪采访。对于一些影响较大、社会关注较高的调解案件,调解中心邀请监督员现场监督,并将调解的情况予以公开,确保调解中心的工作更加公开、公正、便民。
    三、实行部门联动,提升调解聚合力。一是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卫生、公安、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组成的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并健全工作责任体系。二是高度重视和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民政、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逐步形成医患纠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全方位、多元化解决医患纠纷等社会矛盾的高效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依法整治“医闹”机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据《关于依法整治“医闹”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遂委办〔2011〕150号)精神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卫生局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整治“医闹”等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通告》规定,集中排查“医闹”行为。
    四、实行第三方理赔,提升调解成功率。遂宁市积极探索引入医疗责任保险,实行由独立于医院、政府之外的保险公司负责直接赔付,进一步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目前全市各级各类3300余家医疗机构已实现全部参保。医疗纠纷发生后,保险公司以观察员的身份同时参与调解,对医患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按照保险合同当场或及时赔付。

 

责任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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