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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园林绿化工程纠纷律师: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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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园林绿化工程纠纷律师: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府标准范本) (2012-06-20 09:58:45)

标签: 杂谈 分类: 建筑工程

  

xx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施工单位:

 

合同造价:

 

施工期限:

 

保 修 期:

园建、安装部分2年

 

 

 

 

 

2011年8月10日

 

 

 

 

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名    称:地铁x期x号线站点绿化恢复工程(xx站)

建设单位:深圳市xx区xx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

电    话:xx

施工单位:广东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

电    话: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经xxxxxx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编号:xx),本工程确定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地铁二期x号线站点绿化恢复工程(xx站)

1.2工程地点:地铁x号线莲花西站口

1.3工程量及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a、充分了解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具体情况,包括地下建筑垃圾等隐蔽工程量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b、施工区域内保洁工作(包括乔木、灌木上的枯枝、干叶、杂物等);c、保洁标准与施工区域内的原有保洁标准相同;d、施工区域内苗木迁移种植、养护工作(苗木迁移种植地点由建设单位确定);e、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恢复工作。

1.4工期

1.4.1工程施工期自2011年  月  日起至2011年 7 月30 日,共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工令为准)。

1.4.2工程养护期: 按1级标准养护至 2011年12月31日(养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1.4.3单项园建(给排水、电气及供电等)部分的保修期:  2年。

1.5合同价;

1.5.1以中标价为合同价,即人民币  万元整(¥万元)。最终以xx局结算审定价为准。

1.5.2项目单价:详见经xx局审定的本工程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为准。

1.6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费、包验收、包养护。

1.6.1固定单价合同。

1.6.2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项目。

1.7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1.7.1以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工程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规范》、《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规范与要求等为施工、验收标准。

1.7.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本合同1.7.1所列全部规定之各项质量要求及招标文件标明之要求。

1.8工程养护期管养标准

1.8.1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进行养护期管养。

1.8.2工程管养等级要求:一级

1.9工程的整体质量将是甲方在以后工程招标中有关技术要求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招标文件、招标会议记录、招标答疑文件(含网上答疑);

2.2中标通知书;

2.3投标文件;

2.4合同条款;

2.5专用条款;

2.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包括《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规范》、《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施工规范与要求等;

2.7工程量清单;

2.8 图纸;

2.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2.10 甲方、甲方代表或监理、监督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2.11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12福田区审计局关于本合同之全部审计文件。

2.13附专用条款(绿化种植工程材料及技术质量要求)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甲方于合同签订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

3.2任命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本工程甲方主要代表,行使甲方的权利,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3.3若甲方代表易人,将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后任者将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4甲方代表及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时间后生效。

3.5施工过程监督、指导及竣工验收。

3.6协助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事宜。

3.7协助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其它有关手续。

3.8甲方对本工程植物的标准、成活有鉴定权。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服从甲方的监督、指导和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监理单位的监理并积极主动配合监督站、监理单位的监督、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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