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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用户昵称: ***,IP 111.223.240** 咨询时间: 2011/8/23 14:25:36
联系方式: 北京朝阳 ,未留电话 特邀解答: 贾金勇律师 已解答
你好,贾金勇律师:
我们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我们认为协议条款完全属于霸王条款,如:甲方收取停车费只限于停车位场地的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在停车场内发生刮蹭、碰撞和车内物品丢失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仅需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内租金,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等等。请问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再有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不得不租他们的车位,请问我们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协议已经签了一年,按协议缴纳第二季度费用,现在车位不能正常使用,还要求我们缴纳车位费,如果不交就和我们解除协议。我们又不能不租,但是交了钱心里又很生气。没地方说理去,所以想咨询一下我们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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