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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概述
关键词:房地产、建筑、施工、万方亮律师13520070136
内容摘要: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服务与提供以非诉讼为主的全面法律顾问服务。诉讼仲裁业务主要是指律师代理建筑企业进行案件诉讼与仲裁。但从建筑施工企业需求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来看,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比诉讼代理更有必要。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应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日常法务管理为目标,并将施工合同管理作为重点,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同时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管理,也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的一个重点工作,本文笔者通过对高淳县建筑企业发展的现状及前景分析,结合当前及以后的法律环境,针对建筑企业的特殊性,浅述如何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独特及全面的法律顾问服务。
律师从事建筑工程法律顾问服务首先要遵守法律服务的原则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第一,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刻苦钻研专业法律问题,以熟悉专业的法律规定和熟悉行业特点的相应能力和水平,为建筑施工企业客户提供准确、负责的专业服务。第二,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当坚持对客户忠诚不二,在承发包、总分包或劳务总分包双方之间,信守只接受贵司委托,并且在代理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三,律师办理建设工程业务,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并适应业务涉及法律领域多、情况复杂的特点,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具体的法律服务。第四、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依据与客户签订的委托协议所设定的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在委托权限内依约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省市律师协会关于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保守贵司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以法律顾问方式为建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方式。律师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业务,主要集中在为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所谓全过程,是指项目开发的全过程,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作开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二是项目建设阶段,主要包括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施工索赔、房屋预(销)售等;三是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包括制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制订业主公约、物业交接、房屋质量保修、物业管理服务等。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是律师在房地产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业务。但是对于房地产领域的另一主体——建筑施工企业,律师提供的服务的主要集中工程款、工程质量等案件诉讼代理方面,律师为其提供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相对较少,业务拓展尚未形成规模。
早在2008年我们以南京市高淳县建筑企业作为对像,对建筑行业法律服务现状进行了调研。我们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部房地产组的工作人员,走访了多家建筑企业与项目经理部,大部分建筑企业与项目经理部都告诉我们已聘请法律顾问。其中一家在当地较有规模的建筑企业,聘请了一位法律工作者作为常年顾问,代理其处理诉讼案件,当我们将服务方案给他们看时,他们感觉很惊奇,觉得律师就是打官司要款,或者其他供货商有诉讼纠纷时,就代表公司应诉,根本不清楚律师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内容和作用。还有一家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告诉我们,他们也聘请了律师,但是对是哪家律师事务所并不清楚,只知道上面挂靠公司请的,每年交个几千元钱,至于聘请的谁,哪家律师事务所的,完全不知情,经过电话询问挂靠公司后方才告诉我们聘请的是当地司法所一名工作人员。根据调研,我们发现目前中小城市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部对建筑法律服务的认识还仅仅存在于诉讼仲裁领域,涉及合同管理的已经算是比较全面的了。
针对以上情况,本所组织房地产与建筑企业顾问组的律师,对如何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是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方式作一浅述。
一、建筑施工企业对法律顾问服务的需求现状
1、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发展迅速,法律服务市场需求量大。近年来,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发展过快,很多中小城市建筑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有的地区已形成建筑企业集团化,建筑市场已由买方市场转为卖方市场,建筑施工企业之间为了争揽工程,不惜竞相压价,造成恶性竞争;市场主体信用缺失,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已成“惯例”,农民工工资及劳动保护问题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上述问题的存在,迫使建筑施工企业开始寻求相应的法律服务。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企业需要律师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说是目前国内最复杂的合同之一。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国内建设工程领域内使用最广泛的文本。该示范文本是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并推荐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进行修订的,其系统性、完备性、先进性是国内其他合同示范文本所无法比拟的,条款之多也使一般合同难以比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殊、投资数额巨大、合同履行期限长、涉及面广等特点,该类合同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繁多,从客观上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急需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法律服务。
3、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律师作为为社会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的主体,其作用已越来越得到社会和建筑企业的认可。律师在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就目前现状来看,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不规范,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没有足够的关注,对于企业整体的法务管理更是不具规范性,甚至没有整体法律管理的意识,而传统的律师服务大多停留在一般的合同审查、诉讼这一层面上。对于律师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这一领域,一方面是巨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却没有有效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