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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向员工违规收费将面临行政处罚

近日,“6222819”劳动保障热线电话接听多起有关非法收取抵押金及收取服装费等方面的咨询。敦化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此提醒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收取保证金、风险押金及服装费等费用,且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收取员工押金和服装费属违法行为,应如数退还给员工,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用人单位以任何方式对员工收取抵押金、抵押物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第二,作为用人单位,从展示单位形象和向员工提供安全卫生保障的角度讲,员工的服装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员工的服装费;第三,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足额支付的义务。如确属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员工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维权。

作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王祥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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